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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成都市新上规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4-1
实施时间: 2014-4-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168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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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局)、财政局:
  为支持和鼓励我市中小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率先倍增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2]23号)和《关于加快远郊县(市)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成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新上规企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市工商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已列入规模企业培育计划,2013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00万元;现已进入成都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一)《成都市新上规模企业奖励申报表》(附件1);
  (二)已进入成都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的证明(须写明企业全称、申报类型、入库报表时间,统计局盖章);
  (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企业将填好的申报资料报送所在地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
  (二)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会同统计部门、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盖章确认;
  (三)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填好《成都市新上规模企业奖励资金汇总表》(附件2),附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二份分别报送至市经信委企业处(另附电子版)、市财政局企业处一份。
  四、奖励标准
  中心城区和近郊区(县):奖励企业经营者5万元。
  远郊县(市):奖励企业经营者10万元。
  五、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接此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新上规模企业,并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
  市经信委联系人:董红  61881634       李勇  61881604
  市财政局联系人:王平  61882557
  附件:
  1.《成都市新上规模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2.《成都市新上规模企业奖励资金汇总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相关附件:
成都市新上规模企业奖励资金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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