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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人社函[2014]13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4-1-16
实施时间: 2014-1-16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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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4〕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落实。
  一、各区严格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201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年检材料认真核对,做好材料的登记归档和系统录入。要借助年检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推动人力资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二、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管理,对从业人员持证情况认真审核,在持证人员资格证书原件上加盖年检专用章(印章各区自行刻制),汇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登记表》。
  三、统计辖区内需要参加《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资格证书》考证人员名单,按照培训考证条件认真审核报名资质,汇总《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核报名表》。
  四、年检工作于2014年3月30日前完成,各区分别于2月15日前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综合情况》、《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基本情况》(省厅通知附件4),4月5日前将年检工作总结、汇总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登记表》、《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核报名表》(见附件),6月30日前将《201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情况汇总表》报送市局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市局将对各区年检情况进行抽查和考评。
  五、年检通知及表格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报送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稿。
  联系人:王恒甫 联系电话:68788102
  内网:5848 E-mail:86590947@
  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资格培训考核报名表》;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14〕12号)。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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