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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4-3-4
实施时间: 2014-3-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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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称《工作指引》)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以下称《通知》)中关于复审及更名的有关规定,按照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总体安排和部署,从2014年3月4日起,启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名范围
  本市2011年至2013年度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及《通知》有关要求,提出更名申请。
  二、更名材料受理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第一批更名受理为5月31日截止,第二批更名受理为6月30日截止,第三批更名受理为8月15日截止。2011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需参加2014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如发生名称变更,必须先办理更名申请再做复审申请,已完成更名审批程序的,可进行复审。
  三、网上更名
  需办理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手续的企业登陆“上海科技”网站在网上申报、打印(带有STCSM水印)并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四、更名材料提交
  企业打印《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表格并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材料交至各区县科委、分园的业务受理部门,经核查无误后统一提交至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
  业务咨询电话:
  夏洁:24197975
  吴蓓蕾:24197976
  顾维民:24197974 23112523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64680066
  特此通知。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
  二0一四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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