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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公布苏州市2014年水稻良种补贴种子销售政府指导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价农字[2013]168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12-23
实施时间: 2013-12-2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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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物价局(办)、农委(农业局、农发局):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江苏省农作物种子价格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作物种子价格行为,加强种子价格监管,按照兼顾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利益,以及充分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结合我市水稻种子收购及加工成本情况,经研究制定了2014年苏州市水稻良种补贴种子销售政府指导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常规粳稻品种在种子发芽率、水分和纯度达到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净度达到99.0%(允许误差0.2%)销售指导价格为5.79元/公斤;经重力精选净度达到99.5%(允许误差0.2%)销售指导价格为6.19元/公斤。
  2.已取得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品种在上述同质量档次价格基础上新品种权益费原则上不超过0.2元/公斤。
  3.以上零售价格上浮幅度为零,下浮幅度自主确定。
  4.各地价格、农业部门在良种招标采购时应严格执行《江苏省农作物种子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对各类种子经营企业水稻种子销售价格和质量的监管,并主动搞好同品种毗邻地区的价格衔接,切实保障供应。
  苏州市物价局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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