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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价[2013]13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25
实施时间: 2013-1-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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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级市发改局(物价局):
  广州市物价局根据省物价局《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粤价 〔2013〕14号)的要求,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2〕380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市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由广州市物价局负责统一部署,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检查采取以同级检查为主,下查一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物价局负责对市属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购物、休闲游乐等与旅游相关经营者进行检查。区、县级市属的旅行社、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购物、休闲游乐与旅游相关经营者进行检查由同级物价部门进行检查。
  二、 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力,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结束后,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归纳分析,并于2013年6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统计报表及典型案例报送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广州市物价局
  2013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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