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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公布2013年10月份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基准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价工[2013]306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0-3
实施时间: 2013-10-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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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根据《南京市民用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联动办法》(宁价工[2009]203号)及有关规定,现就公布2013年10月份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基准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9月份南京液化石油气气源平均挂牌销售价格为6276   元/吨,同比上涨5.02%。
  二、10月份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销售基准价格为7.81元/公斤,上浮幅度为3%,下浮不限。
  三、各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按照上述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自主确定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具体零售价格,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
  四、本通知2013年10月5日起执行。
  南 京 市 物 价 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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