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务法规 > 企业财务法规 > 资产折旧、摊销和减值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金[2014]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4-1-7
实施时间: 2014-1-7
法规类型: 资产折旧、摊销和减值 银行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41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江苏银行、华泰证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其他有关金融机构,各市、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促进金融企业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及时处置资产损失,充分实现资产保全,切实增强风险抵御能力,财政部印发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财金﹝2013﹞146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该《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各有关金融企业要高度重视呆账核销管理工作,并按《办法》要求,抓紧制定呆账核销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呆账责任认定和追究以及呆账核销责任追究等相关管理制度。要定期对呆账核销管理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年度呆账核销情况。对在呆账核销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应按规定及时严肃处理,并在1个月内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
  各地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同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的监督和管理。要按规定组织好对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呆账核销管理情况的检查,每年累计检查覆盖面原则上不低于金融企业当年核销呆账金额的20%。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各地财政部门应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处理处罚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厅。
  请各地财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本地有关金融企业贯彻落实。
  附件:《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1月7日

相关附件: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版)》.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 财金[2018]23号 0001/1/1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 财金[2017]1573 2017/11/18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利息 晋国税所发[200 2001/8/27
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1/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应收利息 渝国税发[2002] 2002/2/28
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划归财政部金融司管理 财办金[2001]15 2001/7/16
关于编报2022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财金[2022]150号 2022/12/30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2021/2/8
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有关事 赣财金[2023]6号 2023/2/10
关于印发2017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的通知 财金[2017]109号 201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