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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行政区划调整有关涉税业务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25
实施时间: 2014-1-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251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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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适应南京市行政区划调整和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南京市国税局拟在近期对部分征管机构和业务事项作相应调整。为保证调整工作顺利实施,确保2014年1月2日正常对外办公,现将有关涉税业务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纳税人予以配合。
  一、关于征管机构调整与办税地点
  1、征管机构调整
  自2014年1月1日起,原白下区国税局管辖纳税人调整至秦淮区国税局管辖,原下关区国税局管辖纳税人调整至鼓楼区国税局管辖。原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管辖纳税人按照属地原则分别由所在地区国税局管辖,其中实行集中申报分开票入库的纳税人、外国企业常设代表机构集中在秦淮区国税局管辖。
  2、办税地点
  秦淮区国税局办公及办税服务厅地址:南京市白下路300号
  秦淮区国税局个体办税服务厅地址:南京市马道街1号
  鼓楼区国税局办公及办税服务厅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1号
  鼓楼区国税局个体办税服务厅地址:南京市姜家园10号
  二、关于税务登记
  1、自2013年12月21日起至12月31日,原属白下区国税局管辖的纳税人如需新办登记,请直接至原秦淮区国税局办理;原属下关区国税局管辖的纳税人如需新办登记,请直接至原鼓楼区国税局办理。
  2、自2013年12月21日起至12月31日,原属白下区国税局、下关区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管辖纳税人,如需办理变更征收机关、银行账号、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涉及三方协议变更事项的,请于2014年1月1日后,到新的主管国税局办理。
  3、原白下区国税局、下关区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管辖的出口企业,在接主管国税部门通知后,请在企业的申报软件中将主管局做相应修改。
  4、原白下区国税局、下关区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如涉及货物运输业税控系统(含机动车)主管局变更的,请于2013年12月申报期结束后至12月31日前持税控盘、报税盘到办税厅办理。
  三、关于发票管理
  1、2013年12月31日12:00起,原白下区国税局、下关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停止发票发售及代开等业务。
  2、2014年1月1日18:00起普通发票网络开具系统暂停,2014年1月1日21:00后恢复正常。
  3、发票发售已实现全市通。2014年1月2日起,纳税人可以在全市任一办税服务厅领购发票。需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可到变更后的主管局办税服务厅代开。临时经营者个人代开发票到委托代征单位或就近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代开。
  四、关于个体税收征管
  自2013年12月31日18:00至2014年1月2日8:00期间,个体委托代征系统升级暂停使用,2014年1月2日8:00后恢复正常。暂停期间代开发票业务不再办理。
  五、关于纳税申报
  2014年1月1日全天网上申报系统暂停,1月2日8:00起恢复正常。
  由于此次行政区划调整给各位纳税人带来了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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