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对外经贸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内地输澳门家政人员合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合函[2013]1018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3-12-16
实施时间: 2013-12-16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8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近年来,随着澳门特区经济持续增长,澳门社会对家政服务的需求逐年增加,对聘用内地家政人员的要求日益强烈。应澳门特区政府要求,经研究,商务部、港澳办决定于2013年年底前启动内地输澳门家政人员合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地输澳门家政人员合作按照“先行试点、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合作初期试点省份为广东和福建省,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广东和福建省试点企业名单附后。
  二、请广东省外经贸厅、福建省外经贸厅分别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监督管理本省企业开展输澳门家政人员业务,制订管理办法。
  试点企业应遵守内地和澳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内地赴澳门家政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商务部和港澳办对内地输澳门家政人员合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附件:内地输澳门家政人员合作试点企业名单
  商务部 港澳办
  2013年12月16日
  附件:
  内地输澳门家政人员合作试点企业名单
  广东南粤集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福建中福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 加入收藏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