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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工业企业申报2012年规下转规上奖励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经运[2013]1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发文时间: 2013-1-14
实施时间: 2013-1-1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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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当前工业稳定增长意见的通知》(厦经运〔2012〕156号)规定,为做好2012年厦门"规下转规上企业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2012年由规模以下转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即原来没有纳入规上统计,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并经统计部门认定纳入规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2012年厦门市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申报时间
  2013年1月20日至2013年2月20日。
  四、审核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各区经贸局(火炬经发处)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二)各区经贸局(火炬经发处)联合区统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经发局。
  (三)市经发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
  (四)市经发局按最终审定结果兑现企业奖励。
  五、奖励标准
  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六、各区经贸局(火炬经发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思明区经贸局 洪 新 2667119
  湖里区经贸局 甘嘉庆 5722493
  集美区经贸局 林锦霞 6288592
  海沧区经贸局 肖河南 6581697
  同安区经贸局 叶雄关 7020765
  翔安区经贸局 洪摧坚 7880926
  火炬经发处 郭烨炜 5380039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厦门市规模以下企业转规模以上企业申报表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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