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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3年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经企[2013]147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4-12
实施时间: 2013-4-1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197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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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促进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更快发展,我市设立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旨在为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融资解决方案。该项资金主要用于中小企业贷款贴息,促进企业将信用评价、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担保贷款业务有机结合,快速打通融资渠道。为做好2013年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我市重点培育的百亿产值产业链、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支持其采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为开拓市场,扩大规模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2012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以及参加"2013-2014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评选的企业,贷款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参与2011年、2012年度"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企业,信托借款合同签订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三)申请项目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求今年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在建项目,建设期以备案(核准)文件上的时间为准,项目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项目备案(核准)、环评、土地、规划等手续完整。
  三、资金支持对象和方式
  (一)资金支持对象为"2012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获评"2013-2014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及参与2011年、2012年度"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企业。
  (二)资金扶持采用贷款贴息方式进行:
  1. 成长型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额度主要根据每个企业的信用状况和项目贷款综合费率(包括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确定。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级企业,贷款贴息为30%;增加一级信用级别,贴息率增加10%,最高不超过50%。参与"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企业贷款贴息额度按照企业募集资金额的3%确定。
  2. 单家企业项目贴息额度根据资金支持重点及财政资金额度等因素综合平衡后确定,最多不超过50万元。
  3.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近2年已获本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参与"中小企业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企业除外),此次不再予以支持。
  四、申报资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从厦门中小在线www.xmsme.gov.cn下载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资金申报资料所需表格,填写完整并提供以下资料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1份),同时用U盘拷贝电子版一起上报:
  (一)封面(样式见附件1);
  (二)目录(样式见附件2);
  (三)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
  (四)企业营业执照及章程(复印件)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2012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六)厦门市成长型企业贷款明细汇总表(见附件4);
  (七)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八)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凭证(复印件);
  (九)利息支付明细表(见附件5)、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
  (十)企业201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五、申报地址和截止时间
  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903室,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5日,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企业处
  联系人:邱忠强 电话:5049231
  厦门市财政局企业处
  联系人:徐元元 电话:5398108
  七、申报辅导单位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创新与创业服务部
  联系电话:2233621、2211821 传真:221182
  地址:湖滨南路86号之一8楼
  附件:1. 申请资料封面格式
  2. 目录格式
  3. 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申请表
  4. 厦门市成长型企业贷款明细汇总表
  5. 利息支出明细表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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