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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工商系统2013年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工商食[2013]319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9-9
实施时间: 2013-9-9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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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工商局:
  中秋、国庆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两个传统节日。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订《福州市工商系统2013年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务求实效。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9月9日
  福州市工商系统2013年中秋国庆两节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2013年中秋、国庆节日(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和食品消费安全,保障节日市场繁荣稳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特制定此专项整治方案。
  一、整治重点
  1.重点品种:月饼、米面制品、食用油、饮料、酒类、乳制品、儿童食品、豆制品、休闲食品等节日热销食品和消费者投诉多的食品。
  2.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旅游景点、车站、码头、校园周边。
  3.重点场所: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部和食杂店。
  二、整治时间
  2013年9月9日—2013年10月8日
  三、整治内容
  采取市局、县区(市)局、工商所三级联动方式,以县区(市)局和各基层工商所为主要行动单位,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结合辖区情况,以督促食品经营者、市场开办者落实业主责任,强化节日各类市场检查监督为主要手段,开展月饼市场、乳制品和酒类市场、肉品市场、旅游市场等专项检查整治,依法查处经营“三无”、过期食品、霉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1.月饼市场整治主要内容:
  ①检查月饼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超范围经营和无证无照经营;
  ②检查市场上销售的月饼是否按法律法规要求标明生产单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存储条件等;
  ③检查月饼经销者进销货台帐和索票索证制度落实情况;
  ④检查月饼经营单位是否存在销售过度包装的月饼行为;
  ⑤对进入流通环节的月饼进行质量抽检和监督;
  ⑥严厉打击和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月饼等各类违法行为。
  2.乳制品和酒类市场整治主要内容:
  ①检查经营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重点突出对乳制品单项许可的检查;
  ②检查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情况,重点检查批发经营者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的落实情况;
  ③检查乳制品和酒类的标签标识,特别是进口乳制品和酒类的中文标签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④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侵权假冒酒类行为;
  ⑤检查是否存在“国家机关特供”、“军队特供”等虚假宣传的行为;
  ⑥检查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不合格乳制品和不合格酒品的行为;
  ⑦检查乳制品和酒类市场不正当竞争等各类违法行为。
  3.肉品市场整治主要内容:
  ①检查肉品销售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的现象;
  ②检查猪肉“两单两章”情况;
  ③检查市场业主、开办单位对《福州市商品交易市场业主责任规定》落实情况;
  ④查处销售病死肉、注水肉、私宰肉及未经检验检疫等各类肉品违法行为;
  4.旅游市场整治主要内容:
  ①检查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现象;
  ②检查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的现象;
  ③检查各旅行社所签订的合同,是否存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辖区实际,及早安排,提前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机构分工负责抓,并做好与农业、卫生、商贸、质监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密切关注节日市场动态。
  (二)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两节专项整治期间,各单位要增强发现案件、查办案件的敏感性、时效性,从日常监管中、从投诉举报中及时发现违法行为,重拳出击,查办一批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切实维护节日市场安全稳定。
  (三)加大食品检测工作力度。各单位要按照年初制定的食品质量监测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对月饼、乳制品、酒类、肉品等热销食品的抽样检测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移动检测车、快速检测仪、检测箱作用,增加快速检测频率,筛查问题食品,一旦发现涉嫌不合格的食品,要责令立即下架,停止销售。
  (四)加大市场业主规范力度。各单位要按照《福州市商品交易市场业主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市场业主的责任,引导、指导业主和场内经营者切实落实各项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督促业主监督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特别是查验好进货肉品的数量、进货渠道。对不履行管理职责、市场内出现私宰肉等违法经营行为的业主,要追究开办单位责任,及时依法予以查处。
  (五)加大整治行动宣传力度。两节专项整治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消费常识,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加强正面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两节市场监管氛围。
  (六)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对两节市场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情况、问题,各单位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工商局。各单位的案件查办情况、食品检测情况、宣传报道情况采取周报制度,于每周五下班前通过OA上报市局食品处、市场处,市局每周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请各单位于9月22日上报两节市场监管工作阶段小结,10月8日上报两节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及有关工作经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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