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金融证券 > 租赁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融资租赁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金办[2013]8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3-3-14
实施时间: 2013-3-14
法规类型: 租赁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阅读人次: 401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金融办: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融资租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落实我市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支持政策,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融资租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2〕96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现就融资租赁企业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在各县(市)区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二、备案申请材料及程序
  (一)融资租赁企业办理备案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备案申请书(范本附后);
  2.公司章程;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基本情况表(样表附后);
  6.高管人员情况表(样表附后);
  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融资租赁企业将相关报备材料提交当地县(市)区金融办进行初审,各县(市)区金融办要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把关,并出具初审意见(范本附后)。
  (三)县(市)区金融办将融资租赁企业备案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提交我办;我办在收到备案申请材料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已予备案通知》或《不予备案通知》。
  三、相关要求
  (一)根据《若干意见》的精神,相关企业拟享受我市对融资租赁企业给予的优惠扶持政策,需履行报备程序,并接受相关备案管理。
  (二)融资租赁企业完成报备后,若有关情况发生变化的,应于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程序重新报送备案材料及说明文件。
  (三)已备案的融资租赁企业,应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宁波市融资租赁行业情况统计表》(样表附后)格式,向县(市)区金融办报送上月数据,县(市)区金融办汇总后报送我办。
  《若干意见》中有关融资租赁企业考核评价的具体办法,我办将另行制订。
  附件:1.备案申请书范本、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高管人员情况表、
  4.县(市)区金融办初审意见、
  5.宁波市融资租赁行业情况统计表
  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3年3月1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开展典当、拍卖、融资租赁等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 商办流通函[201 2015/1/13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促进融资租赁企业发 大政办发[2017] 2018/1/1
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 银保监规[2022] 2022/1/21
成都海关关于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成都海关公告20 2015/7/31
关于做好2014年度融资租赁企业经营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5/1/14
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4]3号 2014/3/1
关于确认北京农投租赁有限公司等企业为第十一批内资融资 商流通函[2013] 2013/9/11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荐十三批内资融资租赁试 闽经信函服务[2 2014/12/4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行业风险排查的通知 2014/4/10
天津海关公告2015年第6号 天津海关公告20 201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