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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建房字[2013]1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7-12
实施时间: 2013-7-12
法规类型: 房地产评估地方规定 土地估价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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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正,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决定选定部分房屋征收评估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一)具有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咨询业务五年以上,经过征收业务培训的人员;
  (二)具有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并从事房地产价格、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十年以上的行政管理人员;
  (三)具有律师资格、从事房地产法律咨询和诉讼业务十年以上,并经过征收业务培训的人员。
  二、选定程序
  对具备申报条件的人员,请填写青岛市房屋征收评估专家登记表(见附件),并于7月23日前将登记表书面报市开发局,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对符合条件的,将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可进入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
  特此通知。
  附件:青岛市房屋征收评估专家登记表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7月12日
  (联系人:徐晓,联系电话:85932562)
  附件
  青岛市房屋征收评估专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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