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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经信装备[2013]23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0-31
实施时间: 2013-10-3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41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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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
  为促进铸造行业节能减排和转型升级,推进铸造行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3]735号),我委将开展做好2013年度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组织本地铸造企业认真学习《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2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装[2013]375号)等文件,有关文件祥见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网站。严格按照工信部有关铸造行业准入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铸造行业准入公告。
  2. 申请准入公告并符合条件的的铸造企业应登录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平台(网址:),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同时向市(直管县)经信委提出准入公告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书》(见附件)。
  3.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要严格按照工信部《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和《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要求,核查企业的申报材料和是否符合准入条件,并进行现场核查,汇总行文,于11月2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省经信委装备处。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并到现场复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上报工信部。
  4. 今后年度申报工作均按照上述程序办理,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书》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0月31日
  联系人:叶玉律、刘斌,电话:62871868

相关附件:
铸造企业准入公告申报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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