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财建[2013]215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时间: 2013-2-25
实施时间: 2013-2-2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42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工信局(科工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111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符合《办法》规定支持范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由所在地市县工信局(科工信局)和财政部门根据当年申报项目通知要求组织项目单位(包括中央直属企业)申报,并由所在地市县工信局(科工信局)和财政部门初审后汇总报省工信厅和财政厅。
  二、各市县工信局(科工信局)和财政部门要做好各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严把项目材料审核关,争取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3年2月2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 2012/9/26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 沪发改高技[201 2013/2/1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 粤财工[2013]21 2013/6/18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订的《 沪府发[2012]72 2012/8/4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 川经信新兴[201 20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