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
发文文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13-9-26
实施时间: 2013-10-1
法规类型: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32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9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决定
  (2013年9月26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对外开放模式,进一步探索深化改革开放的经验,依法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的规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对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之外的外商投资,停止实施《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条例》。
  凡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调整实施有关内容的,本市有关地方性法规作相应调整实施。
  二、本市其他有关地方性法规中的规定,凡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不一致的,调整实施。
  三、上述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调整实施在三年内试行。
  本决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实 赣府厅发[2016] 2016/8/16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 湖南省第十二届 2013/5/27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梳理和省政府规 皖政办秘[2014] 2014/4/30
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地方性法规和 宁政办发[2016] 2016/9/20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 湖南省第十二届 2013/5/27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2004/7/1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天津市地方性 天津市第十四届 2004/6/28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资产评估 广东省第十二届 201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