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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 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9-26
实施时间: 2013-9-26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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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商局:
  现将《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9月26日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 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管 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工商消字[2013]133号),结合河南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规范管理提升年”要求,转变观念,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实现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由重食品监管到重商品监管拓展,切实把监管的重点和精力转到强化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上来,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工作任务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部署,从现在起到2015年年底之前,突出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和我省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情况,省局决定从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集中对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类商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2014年2月至8月集中对装修装饰材料、交通工具类商品开展消费维权工作;2014年9月至2015年底对五大类重点和服务进行全面整治并对已整治的重点商品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效果。
  (一)突出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一直高居消费者诉求之首,部分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依然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如产品容积不达标、耗电指标不合格等,一些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或者不合格商品以及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退换等合理要求故意拖延、无理拒绝,逃避“三包”责任等问题较为突出。各级工商部门要以家用电器、通讯器材、电脑等电子产品为重点,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售后服务无保障、维修服务质量差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切实提升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质量和消费环境。
  (二)突出服装鞋帽类、家用床饰(被褥)类商品,集中解决质量不达标、标识标注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服装鞋帽、家用床饰(被褥)是大众日常消费品,特别是儿童服装等用品的质量备受社会关注。从消费者诉求的情况看,服装鞋帽和儿童用品的主要问题是:鞋子开裂掉色、服装起球开线、洗涤后褪色变形、标签与实际不符、儿童用品质量不过关等。各级工商部门要以服装鞋帽、儿童服装、儿童用品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依法保护儿童消费安全。
  (三)突出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集中解决消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装饰装修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改善居住环境的首要之选,但一些劣质装饰装修材料存在安全隐患,甲醛、重金属超标严重,有的甚至含有放射性物质,污染居住环境,给消费者人身健康带来了严重危害。有的在销售行为上存在欺诈经营。各级工商部门要以人造板及其制品、木器涂料、内墙涂料、胶粘剂、陶瓷地砖等装饰装修材料和家具、金属制品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违反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的质量安全性问题,依法保障装饰装修材料的消费安全。
  (四)突出交通工具类商品,集中解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使用质量合格的交通工具,是消费者安全出行的重要保证。电动自行车超速超重,汽车配件假冒伪劣所引起的交通事故不断发生,给消费者人身安全造成了巨大伤害。各级工商部门要以汽车灯具、刹车片、制动软管、车内装饰材料等汽车配件和电动自行车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不符合安全标准、没有产品合格证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已明令淘汰的燃油助力车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五)突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集中解决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随着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服务领域消费诉求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尤为突出。各级工商部门要以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为重点,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集中解决虚假宣传、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义务等违法行为,依法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促进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是工商部门的重要使命,是确保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任务顺利完成的迫切需要,是顺应群众期盼、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积极适应新形势,努力抓住新机遇,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问题为重点,集中优势力量,强化监管执法。要根据各地的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分步骤、分阶段地组织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二)加强质量监测,做好信息发布。各地要针对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集中消费的大型市场以及专卖店、总代理、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集中检测经费,增加检测批次,突出安全指标,认真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定向性、连续性的跟踪监测。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在本次质量监测工作中涉及的监测信息要及时通过省局内网发布通报,实行监测资源共享,不合格商品信息要上传检测报告,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及时查看省局内网《商品食品质量检测信息共享》专栏,强化监测结果的利用,对不合格商品,及时开展市场清查工作,依法监督经营者及时退市。
  (三)加强行政指导,强化行业整顿。各地要积极变革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完善监管手段,大力加强对辖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经营者和有关服务提供者的行政指导,帮助教育商品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增强责任意识,强化企业自律,优化企业经营环境。要以专项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强对流通领域重点商品和有关服务行业的综合治理整顿,做到以整治促规范、以整治促提升,促使经营者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进一步规范重点商品市场秩序和有关服务行为。
  (四)强化执法办案,树立工商权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原红盾“市场巡查”行动中、开展商品质量检测工作中、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重点问题商品和服务,加大对各类经济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要增强发现违法行为和案件线索的能力,提升执法办案工作水平,切实做到能办案、办大案,进一步彰显职能作为,树立良好形象,赢得群众口碑。
  (五)加强社会宣传,总结推广经验。各地要注重正面宣传监管执法工作的新措施、新成果,宣传消费维权的先进人物和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要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20周年,集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全面展示工商部门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
  (六)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各地既要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也要强化工商系统包括注册、竞争执法、商标、广告、12315指挥中心等在内的各内设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还要加强与消费者协会、行业组织的沟通和交流,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
  为及时掌握和总结各地工作,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商局于10月1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11月20日前将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情况总结和统计表,报送省局消保处。2014年、2015年的5月20号和11月20号前,分别上报半年、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联系人:曾旭东;联系电话:0371-66779290;电子邮箱:hngsxbc@。
  附件:1.重点商品消费维权工作统计表
  2.重点服务消费维权工作统计表

修正: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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