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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做好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价费管[2013]499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7-31
实施时间: 2013-7-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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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2012年1月起,因我局和省住建厅拟修订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故暂停受理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工作。为疏导收费矛盾,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经研究,全面恢复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工作(新修订的备案登记表和相关备案文件已挂网,请登录“海南价格网”自行下载执行)。2012年至今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到期且收费标准没有发生变化的,不再备案,可按原备案收费标准执行。接此通知后,请你们督促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办理物业服务收费备案。
  海南省物价局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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