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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思路》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工商外企[2013]175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4-24
实施时间: 2013-4-24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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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全市工商系统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4月24日
  2013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思路
  今年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总局、全省和全市工商会议精神,发挥优势,挖掘深度,突出重点,拓展广度,立足长效,提升高度,纵深推进全市外资工作,主动服务“五位一体”建设,在服务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再创佳绩。
  一、发挥优势,挖掘深度
  (一)发挥政策优势,注重服务平潭的特色性。一要狠抓政策落实,将平潭《规划》与总局、省局、实验区等各项优惠政策有机结合,逐条对接,系统研究,细化落实,在服务平潭建设中凸显优惠政策的综合效应。二要制定指导意见,通过对实验区外资市场主体数量、行业分布、投资规模等综合考量,有针对性地提出发展对策,出台关于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实验区外资市场主体准入环境。三要深入探索研究,有效借鉴深圳等单位开展商事登记改革试点经验,加强实验区商事登记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让平潭在引资上有更多后发优势,充分发挥平潭在榕台交流合作中的特殊作用。
  (二)发挥区位优势,注重服务台企的深度性。一要突出平潭特色,按照倪岳峰副省长提出的“加快在平潭实行直接登记制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取得经验后争取在全省推广”的要求,研究完善直接登记制有效做法,拟在条件成熟时,向台资企业相对集中的被授权局推广。二要用足用好政策,确保台资企业发展过程中系列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推进台商来榕投资纵深发展;运用好总局授予的6个县级被授权局外资核准登记权,发挥好全市5个外资远程核准登记窗口作用,完善省、市、县工商局和工商所四级联动的外资登记网络,进一步提高台资准入便利化水平。三要推进榕台产业对接,支持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榕台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各类涉台园区发展;深化金融合作,继续支持台湾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参股我市金融企业;鼓励设立两岸合资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各类投资基金,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为台商来榕投资提供高效服务。
  (三)发挥资源优势,注重数据分析的多维性。立足外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独有的、丰富的信息资源,着力在数据分析的服务效果和运用水平上下功夫,做到“纵横分析”。要注重纵向数据比较分析,加强与兄弟省市的沟通对接,适时掌握相关数据,结合我市实际,进行收集整理,预测外资市场主体发展态势、行业发展方向。要注重横向数据比较分析,“跳出工商看工商”,针对区位优势、产业特点,进行深入挖掘,在提炼特点和发展意见的基础上,从动态、综合、专题、比较等不同方面,完成高质量的分析报告,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全方位、多角度和深层次的信息服务。
  二、突出重点,拓展广度
  (一)突出创新先行,推进网上年检无纸化。从今年3月1日起,省工商局对全省(除厦门市外)的外商投资企业推行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检。外商投资企业只要持CA证书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填报企业年检材料,并加盖企业电子印章,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外商投资企业的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福建工商红盾网传送电子版,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通过网上年检的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就近到辖区县级以上工商局加盖年检印戳。除经营地址在鼓楼、台江、晋安、仓山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市工商局网上审查外,在其他县(市)、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属地工商局就近网上审查。
  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工商红盾网、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对外商投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检的举措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要督促基层工商所及时将外资属地监管系统中的《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告知书》,逐一送达辖区内每一户外商投资企业,做到家喻户晓,让外商投资企业充分了解、熟练掌握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检的操作方法和步骤。
  (二)突出创新改革,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今年“两会”期间,周伯华局长明确开展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和注册资本认缴制工作,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要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鉴于此,总局外资局明确将推进外资登记制度改革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市局将结合近年外资工作实践,研究先照后证、注册资本、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加强监管等外资登记制度改革相关内容;并进一步加大与省局的沟通协调力度,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走向,提前做好研究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制等前期工作。
  (三)突出规范先导,推进登记注册统一化。一要深化落实全市外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综合运用各项优惠政策,加强注册登记指导,推进全系统外资工作的规范化;二要做好迎接总局外资局拟开展的被授权局考评准备工作,各被授权局要高度重视,全力迎检,特别是6个县级被授权局务必要规范开展外资登记管理工作,严格自查自纠,力争全部优秀。三要深入实施行政指导工作,把行政指导贯穿于外资登记管理全过程,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手段,有效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每个被授权局相应的典型事例不少于2个,并分别于6月20日前和11月20日前,向市局外资分局上报上半年和全年行政指导工作开展情况。
  (四)突出惠企便企,推进企业服务优质化。一要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根据各级政府确定的项目需求,深化“一企一策”,专人专件,全程跟踪,紧跟快办、特事特办、促进外资大项目快速落地;二要以分类服务为延伸,有效针对不同生命周期市场主体发展需求,推进个性化、精细化、特色化服务,切实当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引导员”和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的“服务员”,促进外资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三要以加大宣传为推手,进一步加强优惠政策宣传,加大落实成效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和公众满意度,持续扩大政策效应和社会效应。
  三、立足长效,提升高度
  (一)以提高效能为目标,巩固一个成果。完善属地监管工作规范,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属地监管水平。一要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的属地监管工作,确保各类监管文书及时制作和送达。按照省局的规定,外资属地监管系统中生成的文书要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制作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各县(市)、区工商局,特别是鼓楼、台江、晋安、仓山和马尾等城区工商局要指定专人,对工商所的外商投资企业属地监管工作予以充分的指导和督促,并于每月5日前将《外资属地监管系统应用情况月报表》上报市局外资分局,以确保年终绩效考评不扣分。二要结合年检,对辖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查。各县(市)、区局要督促辖区工商所,结合今年为外商投资企业逐户送达年检告知书的契机,对辖区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查。工商所工作人员在巡查后,应当及时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中,录入巡查记录。对查无下落和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企业,应当在监管系统中予以年检警示。
  (二)以试点先行为契机,总结一个经验。以启用全市工商系统外商投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检为目标,一要“点上突破”,善于发现典型、发现亮点,进一步发挥其的工作优势,吸收其有益做法;二要“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的引路作用、示范作用、带动作用、辐射作用,发挥整体效益,为全市提供更多经验;三要“有点有面”,善于分析、提炼、总结,既有个体的工作亮点,又有总体的经验做法,确保此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以网上登记为突破,探索一个理论。市局拟成立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工作研究课题组,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改革情况的调研,研究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注册规程,深入研究外资登记工作“从窗口面对面到网上键对键、再到网上面对面”的外资网上登记发展模式,进一步提高网上登记应用水平,拓宽网上办事渠道,不断完善网上登记注册信息化系统功能,不断提高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促进我市网络申报率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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