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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工信企业[2013]443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时间: 2013-6-24
实施时间: 2013-6-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70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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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3-2014年)》(豫政办[2013]4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重要意义
  中小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实施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集中力量支持其加快发展,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创新提升我省中小企业自身素质,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对扩充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目标任务
  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是一个集“成长”、“培育”、“创办”三位一体的系统工程。按照中型企业抓成长、小微企业抓培育的思路,今后2年全省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的任务目标是:聚焦百户重点、培育千户进规、推动万户创办。即:每年筛选100家以上中型企业为“百家成长企业”,由省重点扶持,促其成长壮大,由中型企业升级为大型企业;筛选1000家以上小微企业为“千家培育企业”,采取省市县(区)三级联动,重点培育,促其加快发展,由规模以下成长为规模以上;按照“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的指导思想,今后2年,每年全省新创办中小微企业10000户以上,有效地拉动创业就业。
  三、严格企业入选条件
  “百家成长企业”、“千家培育企业”和“万家新创企业”的申报筛选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百户成长中型企业和千户小微企业的通知》(豫工信办[2013〕28号)进行。
  (一)“百家成长企业”。原则上从中型企业中产生。主要优先选择创业型、创新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中的高成长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循环经济型企业和科学管理型企业,经各地组织申报,并报省厅确定(见附件1)。
  (二)“千家培育企业”。原则上从小型微型企业中产生,由各地按照豫工信办[2013〕2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厅备案,由省统一建立动态培育信息库。
  (三)“万家新创企业”。由各地按每个县(市、区)创办50—80个企业的标准推动落实,年底省厅将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考核。
  四、加大服务扶持力度
  (一)加大政策支持。落实豫政办[2013]44号要求,集聚政策资源,切实加大对“百千万成长工程”企业的扶持力度,国家、省和各地扶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要向“百千万成长工程”企业倾斜,优先支持“百千万成长工程”企业。
  (二)加大融资支持。对纳入“百千万成长工程”的企业,各地要优先向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推荐,协调金融机构优先纳入小巨人信贷培育计划、优先进行信用评级、提供资金支持;积极组织推介具备条件的重点企业通过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股票等方式直接融资。
  (三)加大技术支持。要优先安排技术改造项目,加快推进“百千万成长工程”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健全技术研发机构,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积极申请和实施专利,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
  (四)加大人才支持。优先组织“百千万成长工程”企业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涉企培训,并对培训费用给予补贴。中小企业银河培训计划免费为“百千万成长工程”企业培训各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 每年选派一定名额的“百千万成长工程”企业家参加国家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到国内著名院校学习深造并对培训费用给予补贴。
  (五)帮助开拓市场。积极组织“百千万成长工程”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览展销、投资洽谈、网上展销会等经贸活动,开拓国内外市场;优先推荐企业产品参加政府采购,优先对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实务的进行培训服务,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等综合协调机构的作用,认真落实豫政办[2013]44号文件关于部门责任分工的要求,主动联络和协调有关部门,集聚政策资源,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做好培育与监测工作。省厅建立企业动态培育信息库,各地要把“百千万成长工程”企业的生产经营运行情况统一纳入省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把培育工作与运行监测紧密结合,及时准确掌握和跟踪了解入库企业运行情况,加强对“百千万成长工程”企业的重点培育和动态服务。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企业填写2013年“百家成长企业”和“千家培育企业”发展情况表(见附件2和附件3),于每季度末15日内上报省厅,并将有关表格以excel形式发送到邮箱。省厅对各地入库企业情况、数据报送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三)加强督导考核。把“百千万成长工程”作为各地、各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围绕目标任务,做好任务分解,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年底,省政府将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扶持不力的市县通报批评,对未完成年度增长目标的企业淘汰出动态培育信息库。
  联系 人:宋露
  联系电话:0371-65507629
  邮    箱:gxtfzczhz@
  附件:
  1.2013年“百家成长企业”名单
  2.2013年“百家成长企业”发展情况表
  3. 2013年“千家培育企业”发展情况表
  2013年6月24日

相关附件:
1.2013年百家成长企业名单.doc    
2.2013年百家成长企业发展情况表.doc    
3. 2013年千家培育企业发展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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