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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青岛市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2-18
实施时间: 2013-2-18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71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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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7]1027号)等有关政策部署,做好2012年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圆满完成我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根据省经济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2年年底前,以中央财政补贴方式在全市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0万只,其中,烟台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功率紧凑型节能灯35万只,中山欧普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功率紧凑型节能灯5万只,中山欧普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功率紧凑型节能灯5万只,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端直管荧光灯5万只。各区(市)高效照明产品实际推广量不得超过计划量。具体推广任务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
  二、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70%和50%,分别销售给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产品价格见附件2。
  三、推广的重点领域和用户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的部署,2012年在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时重点向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原则上推广量不低于70%)。城市社区要重点选择低效照明产品相对集中、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学校、居民区、政府机关和医院等大宗用户进行推广。
  四、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
  (一)动员和宣传(2012年10月)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部署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分配任务,宣传发动,正式启动全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二)组织中标企业与用户衔接(2012年11月上旬)
  各区(市)相关部门根据推广任务和重点领域,采取座谈、会议等方式,组织中标企业和用户衔接,确定所需产品的型号、数量、建立服务联系。
  (三)组织企业安装(2012年12月底以前)
  中标企业按照各区(市)的安排,组织送货、安装。各区(市)相关部门选派联络员,协调解决企业安装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保证安装顺利进行。企业要保证产品质量,应根据用户需求负责产品安装。推广企业与大宗用户签订供货协议,在安装后应得到用户确认签章。推广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完成后,应取得协助推广单位(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委会)确认签章。用户要按时付款,并办理有关确认手续。
  (四)回收旧灯管(2012年11月至12月底)
  回收废旧灯管与安装高效照明产品同步进行。拆卸下来的废旧灯管由推广企业负责回收,由具有资质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业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五)报送推广进度情况(2013年1月底)
  各区(市)发改和财政部门应及时统计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数量,掌握工作进度,组织企业如实填报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见附件3、附件4),签章认可,于2013年1月底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六)现场核查验收(2013年2月中旬)
  根据各区、市报送情况和中标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组织力量对本地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和实际安装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对中标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进行核实。
  (七)组织申报(2013年2月下旬)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汇总推广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材料,审核确认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具体要求
  各有关单位和推广企业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积极做好推广工作。本次推广的产品外包装和本件上都应印制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字样,社区居民和农村居民个人申购原则上每人购买数量不超过10只,杜绝倒买倒卖行为。
  推广企业出售产品必须取得用户签字确认,各区市发改和财政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节能灯推广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取得实效。
  推广企业向大宗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于1年,向居民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于2年。
  推广企业应配合各区(市)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和培训活动,为大宗用户提供必要的改造方案和技术支持,为居民用户协助推广单位(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委会)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
  推广企业原则上应根据用户需求负责产品安装。对有特殊安装要求或需升降机械协助安装等安装成本明显超出正常范围的,由推广企业与用户协商解决。
  推广企业应留存供货协议和确认签章等原始凭证,如实统计安装情况。
  各区(市)发改和财政部门要把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职责,加强考核。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面向全市公开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监督举报电话(85913058),对节能灯安装不到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公众可通过公开电话举报。
  附件:1.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配表
  2.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中标协议供货价格表
  3.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城乡居民用户)
  4.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大宗用户)
  5.各区(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联系人名单
  区、市 推广型号及数量(单位:万只)
  小功率紧凑型节能灯 大功率紧凑型节能灯 双端直管荧光灯
  总量 烟台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 中山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市南区 0.75 0.5 0.25
  市北区 0.75 0.5 0.25
  四方区 1.45 0.5 0.5 0.45
  李沧区 1.45 0.5 0.5 0.45
  崂山区 1.45 0.5 0.5 0.45
  黄岛区 6.45 5 0.5 0.5 0.45
  城阳区 6.45 5 0.5 0.5 0.45
  即墨市 6.45 5 0.5 0.5 0.45
  胶州市 6.45 5 0.5 0.5 0.45
  胶南市 6.45 5 0.5 0.5 0.45
  平度市 5.95 5 0.5 0.45
  莱西市 5.95 5 0.5 0.45
  合计 50 35 5 5 5
  附件1: 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配表
  附件2 :
  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中标协议供货价格表
  单位:元
  中标厂商 紧凑型节能灯(U型/螺旋形) 双端直管荧光灯
  5-8W 9-14W 18-24W 25-60W 14W 28W
  烟台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 8.00 12.00 45W 32.00
  中山市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7.60 8.80 12.20 45W 40.00;55W 45.00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2.00 39.00
  附件3:
  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城乡居民用户)
  推广企业:(盖章) 节能主管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品种及规格 用户信息 销售信息   废旧灯泡(管)回收处理信息
  所在地区/部门 购买社区/乡村名称 购买数量(只) 购买时间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销售发票号/合同号 销售商名称 销售商地址 销售商联系电话 回收处理数量(只) 处理单位 处理单位地址 处理单位电话
  合计
  1、紧凑型节能灯小计
  2、双端直管荧光灯小计
  附件4:
  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大宗用户)
  推广企业:(盖章) 节能主管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品种及规格 用户信息 销售信息   废旧灯泡(管)回收处理信息
  所在地区/部门 购买单位名称 购买数量(只) 购买时间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销售发票号/合同号 销售商名称 销售商地址 销售商联系电话 回收处理数量(只) 处理单位 处理单位地址 处理单位电话
  合计
  1、紧凑型节能灯小计
  2、双端直管荧光灯小计
  附件5:
  各区(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联系人名单
  姓名 单位 联系电话
  柏家平 市南区发改局 88729695
  郑丽华 市北区发改局 85801371
  刘 锋 四方区发改局 83757213
  陈华泉 李沧区发改局 87637655
  李丽娟 崂山区发改局 88999197
  徐 淼 黄岛区发改局 86988640
  刘铁军 城阳区发改局 87866905
  张 阳 胶州市发改局 82288629
  丁 虹 胶南市发改局 85161112
  王海鹰 即墨市发改局 88512809
  程绍辉 平度市发改局 87362854
  张树伟 莱西市发改局 88405581
  青岛市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
  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7〕1027号)等有关政策部署,做好2012年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圆满完成我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根据省经济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2年年底前,以中央财政补贴方式在全市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0万只,其中,烟台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功率紧凑型节能灯35万只,中山欧普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功率紧凑型节能灯5万只,中山欧普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功率紧凑型节能灯5万只,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端直管荧光灯5万只。各区(市)高效照明产品实际推广量不得超过计划量。具体推广任务计划分配表见附件1。
  二、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70%和50%,分别销售给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产品价格见附件2。
  三、推广的重点领域和用户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的部署,2012年在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时重点向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原则上推广量不低于70%)。城市社区要重点选择低效照明产品相对集中、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学校、居民区、政府机关和医院等大宗用户进行推广。
  四、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
  (一)动员和宣传(2012年10月)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部署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分配任务,宣传发动,正式启动全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二)组织中标企业与用户衔接(2012年11月上旬)
  各区(市)相关部门根据推广任务和重点领域,采取座谈、会议等方式,组织中标企业和用户衔接,确定所需产品的型号、数量、建立服务联系。
  (三)组织企业安装(2012年12月底以前)
  中标企业按照各区(市)的安排,组织送货、安装。各区(市)相关部门选派联络员,协调解决企业安装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保证安装顺利进行。企业要保证产品质量,应根据用户需求负责产品安装。推广企业与大宗用户签订供货协议,在安装后应得到用户确认签章。推广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完成后,应取得协助推广单位(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委会)确认签章。用户要按时付款,并办理有关确认手续。
  (四)回收旧灯管(2012年11月至12月底)
  回收废旧灯管与安装高效照明产品同步进行。拆卸下来的废旧灯管由推广企业负责回收,由具有资质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业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五)报送推广进度情况(2013年1月底)
  各区(市)发改和财政部门应及时统计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数量,掌握工作进度,组织企业如实填报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见附件3、附件4),签章认可,于2013年1月底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六)现场核查验收(2013年2月中旬)
  根据各区、市报送情况和中标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组织力量对本地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和实际安装数量进行检查验收,对中标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进行核实。
  (七)组织申报(2013年2月下旬)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汇总推广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材料,审核确认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具体要求
  各有关单位和推广企业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积极做好推广工作。本次推广的产品外包装和本件上都应印制有"政府补贴、绿照工程"字样,社区居民和农村居民个人申购原则上每人购买数量不超过10只,杜绝倒买倒卖行为。
  推广企业出售产品必须取得用户签字确认,各区市发改和财政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节能灯推广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取得实效。
  推广企业向大宗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于1年,向居民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于2年。
  推广企业应配合各区(市)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和培训活动,为大宗用户提供必要的改造方案和技术支持,为居民用户协助推广单位(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委会)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
  推广企业原则上应根据用户需求负责产品安装。对有特殊安装要求或需升降机械协助安装等安装成本明显超出正常范围的,由推广企业与用户协商解决。
  推广企业应留存供货协议和确认签章等原始凭证,如实统计安装情况。
  各区(市)发改和财政部门要把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职责,加强考核。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面向全市公开中央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监督举报电话(85913058),对节能灯安装不到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公众可通过公开电话举报。
  附件:1.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配表
  2.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中标协议供货价格表
  3.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城乡居民用户)
  4.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大宗用户)
  5.各区(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联系人名单
  区、市 推广型号及数量(单位:万只)
  小功率紧凑型节能灯 大功率紧凑型节能灯 双端直管荧光灯
  总量 烟台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 中山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市南区 0.75 0.5 0.25
  市北区 0.75 0.5 0.25
  四方区 1.45 0.5 0.5 0.45
  李沧区 1.45 0.5 0.5 0.45
  崂山区 1.45 0.5 0.5 0.45
  黄岛区 6.45 5 0.5 0.5 0.45
  城阳区 6.45 5 0.5 0.5 0.45
  即墨市 6.45 5 0.5 0.5 0.45
  胶州市 6.45 5 0.5 0.5 0.45
  胶南市 6.45 5 0.5 0.5 0.45
  平度市 5.95 5 0.5 0.45
  莱西市 5.95 5 0.5 0.45
  合计 50 35 5 5 5
  附件1: 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配表
  附件2 :
  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中标协议供货价格表
  单位:元
  中标厂商 紧凑型节能灯(U型/螺旋形) 双端直管荧光灯
  5-8W 9-14W 18-24W 25-60W 14W 28W
  烟台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 8.00 12.00 45W 32.00
  中山市欧普照明有限公司 7.60 8.80 12.20 45W 40.00;55W 45.00
  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2.00 39.00
  附件3:
  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城乡居民用户)
  推广企业:(盖章) 节能主管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品种及规格 用户信息 销售信息   废旧灯泡(管)回收处理信息
  所在地区/部门 购买社区/乡村名称 购买数量(只) 购买时间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销售发票号/合同号 销售商名称 销售商地址 销售商联系电话 回收处理数量(只) 处理单位 处理单位地址 处理单位电话
  合计
  1、紧凑型节能灯小计
  2、双端直管荧光灯小计
  附件4:
  2012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大宗用户)
  推广企业:(盖章) 节能主管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品种及规格 用户信息 销售信息   废旧灯泡(管)回收处理信息
  所在地区/部门 购买单位名称 购买数量(只) 购买时间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销售发票号/合同号 销售商名称 销售商地址 销售商联系电话 回收处理数量(只) 处理单位 处理单位地址 处理单位电话
  合计
  1、紧凑型节能灯小计
  2、双端直管荧光灯小计
  附件5:
  各区(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联系人名单
  姓名 单位 联系电话
  柏家平 市南区发改局 88729695
  郑丽华 市北区发改局 85801371
  刘 锋 四方区发改局 83757213
  陈华泉 李沧区发改局 87637655
  李丽娟 崂山区发改局 88999197
  徐 淼 黄岛区发改局 86988640
  刘铁军 城阳区发改局 87866905
  张 阳 胶州市发改局 82288629
  丁 虹 胶南市发改局 85161112
  王海鹰 即墨市发改局 88512809
  程绍辉 平度市发改局 8736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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