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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二○一三年度杭州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项目财政资助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经信联轻工[2013]183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5-13
实施时间: 2013-5-13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阅读人次: 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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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财政局,市工投集团: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关于杭州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0〕1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杭州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申请杭州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项目财政资助的项目实施单位应提供项目具体实施计划,填写《杭州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申请表》,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列入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文件。并附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及项目实际投入情况(按查账征收税款的企业,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其它需提供财务投入清单)。
  (二)申请重点保护发展项目奖励和经营补助的单位和个人,请如实填写《杭州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和补助申请表》,经所在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审查后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各1份。
  二、网上申报
  今年申报资助类项目的单位,先向所在区、县(市)经信局、财政局提出申请,登陆“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http://220.191.210.97:8080/WebHall/WebIndex.aspx”进行网上项目申报(新用户请注册后填报)。网站联系人:俞炜、袁琼芳,联系电话:88225127-288,85067389。
  三、材料报送
  申报书面材料一式2份,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对报送材料进行筛选和审核,将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汇总后联合行文上报。
  四、申报截至时间:6月25日。
  五、其它事项: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做好财政资助申报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未尽事宜,请联系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轻工处傅敏,联系电话:85068536,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27-429号天和大厦601室。
  附件:1.杭州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申请表.doc
  2.杭州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和补助申请表.doc
  3.杭州市重点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专项资金完成投入财务清单.doc
  市经信委
  市财政局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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