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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财企[2013]159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3-22
实施时间: 2013-3-2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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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工信局(经信办)、财政局,开发区管委会,“一谷两园”管委会(管理处),有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以打造“一谷两园”软件产业集聚区为重点高标准建设中国软件名城的意见》(宁委发〔2011〕39号)精神,充分发挥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全面推进高标准中国软件名城建设,现就申报2013年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各类奖励和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时间
  1、项目类别及申报时间:
  (1)软件产业化重点项目补助专项;
  (2)成长型软件企业创新项目补助专项;
  (3)软件产业领军人物补助专项;
  (4)成长型软件企业家培育补助专项;
  (5)中国优秀软件产品奖励专项;
  (6)软件企业上规模奖励专项;
  (7)软件企业技术和管理高端人才奖励专项;
  (8)全国软件百强奖励专项;
  (9)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奖励专项;
  以上1-6项申报受理时间:3月25日至4月19日,第7项申报受理时间:6月15日至7月15日,第8-9项申报受理时间:9月10日至9月25日。
  2、各专项的申报条件、资料等详见附件《2013年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进行上报。申报单位将装订成册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肆份(包括电子文档),经区县(开发区)工信部门以及同级财政部门(“一谷两园”软件产业集聚区内企业报送园区管委会或管理处及其财政部门)审核签章后,直接报送至南京市软件行业协会;市直属企业(集团)可直接报送至南京市软件行业协会。
  2、申报项目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专项类型及受理时间进行申报,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3、申报通知及申报材料的电子格式,可从南京市经信委网站(www.njec.gov.cn)、中国南京软件网(www. )下载。
  4、受理单位及通讯方式。上述申报资料,由南京市软件行业协会市(地址:山西路57号工贸大厦531室)集中收取并分类后,统一报送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受理。
  5、联系方式:
  (1)材料受理
  市软件行业协会:钟海波、陈宁宇
  电话:83373233、83376335
  (2)业务咨询
  市经信委软件处:程洋、王筱雪、陈南朴
  电话:83639115、83639095、83639096
  市财政局企业处:周博
  电话:51808716
  附件:2013年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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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财政局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南京市软件和 宁财规[2012]5号 20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