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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估协发[2013]18号
发文部门: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3-3-25
实施时间: 2013-3-25
法规类型: 土地估价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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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承办单位:
  依照《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1〕170号)和《中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纲要》(中估协发〔2012〕9号)文件的要求,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根据2013年全国各地接受继续教育的土地估价师需求情况进行了统筹安排,编制了《2013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表》,现予以印发(见附件)。
  2013年全国共有116项继续教育活动列入计划,预计接受继续教育的土地估价师约25000人。其中涉外活动3项、座谈研讨27项、培训班75项、地价动态监测2项、考试相关2项、行业活动4项、学历选修1项、著述2项。在所有列入计划的培训活动中,初级项目55项、中级项目38项、高级项目17项、自由申报项目6项。
  凡是列入2013年度计划的继续教育活动,承办单位应在活动举办前45天登录“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报活动方案。中估协视方案准备情况,在15天内以委托函的形式给予回复后,承办单位正式对外发布通知。中估协将派人进行现场督查,听取学员对此次活动在组织管理、内容安排、授课教师水平等各方面的反映,以此作为下一年度继续教育活动计划核准依据之一。
  承办单位在执行2013年继续教育活动计划时,一是要加强土地估价报告质量的培训,努力提高行业整体报告水平;二是鼓励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倡导以课题研究带动针对当前经济形势、政策解读、跨学科研修等内容的继续教育活动;三是跨省际交流活动要注重实质内容,避免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将交流活动办成旅游团;四是各省(区、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要做好本区域内开展继续教育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引导估价师以撰写论文、学历教育等方式取得继续教育学时;五是土地估价师要加强对新政策法规的学习,将我国新出台与估价行业有关的政策法规作为应掌握的必修课;六是试点开展内部培训的机构要抓好内部培训的管理,确保为估价师提供优质、实效的培训。
  所有列入2013年度计划的继续教育活动,承办单位需于活动完成20天内通过“系统”上报活动情况书面总结,并确认完成培训的估价师的学时。中估协对活动项目验收后将参加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在网上公示30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并计入土地估价师个人档案数据库。土地估价师可通过“系统”查询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相关情况。
  2013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中估协。
  联系人:刘泽超 010-66560842
  传 真:010-66562319
  附件: 《2013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表》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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