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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温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5-16
实施时间: 2013-5-16
法规类型: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温州
阅读人次: 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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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13]22号)精神,从2013年起,财政部将分期分批对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进行脱产轮训。2013年度我市培训名额为64人,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培训名额为29人,其他企业单位培训名额为35人。现将做好我市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以及总会计师后备人员、骨干人员,高端(拔尖、领军)会计人才队伍的人员(以下简称市级高端会计人才)。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1)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每期脱产培训时间为2周,培训地点为北京国家会计学院(8月12日至25日)。(2)其他企业单位人员每期脱产培训时间为1周,培训地点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9月15日至23日)。
  三、培训内容: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着重讲授现代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新政策、新知识和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新成果。主要包括:当前宏观经济政策、会计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会计职业道德、财务规则制度、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建设、现代金融保险知识、领导力培养等。
  四、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纳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范畴。参训会计人员完成培训,并取得“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的,视同完成培训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其中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的,视同完成培训当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由国家预算安排,参加培训的学员食宿、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标准回原单位报销。
  六、报名程序: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市级单位人员直接向温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报名;各县(市、区)所属单位人员向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报名,经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后汇总报市财政局(附报名人员报名表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市级单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于2013年7月15日前上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88926283。
  附件: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其他企业单位培训班报名表
  附件: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附件:其他企业单位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温州市财政局
  2013年5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培训班报名表.DOC    
附件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培训班报名汇总表.DOC    
附件其他企业单位培训班报名表.DOC    
附件其他企业单位培训班报名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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