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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电动自行车牌证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价收费[2013]51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4-24
实施时间: 2013-4-2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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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云公交发〔2011〕118号)收悉。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电动自行车牌证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牌证收费标准。我省电动自行车牌证收费标准为每辆20元,其中,电动自行车号牌每套15元,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每证5元。上述费用含电动自行车牌证制作、发放、安装、管理中的全部费用。新办、遗失补办牌证等均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二、执收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前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云政发〔2001〕172号)规定,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向社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价格、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
  三、本通知自《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执行。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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