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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调研和小额担保贷款检查评估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人社办发[2013]33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3-3-21
实施时间: 2013-3-21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2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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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年度就业工作安排,省厅决定,3月下旬至4月上旬在全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调研和小额担保贷款检查评估。现将有关事宜如下:
  一、调研和检查的内容、目的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调研。主要内容是2010年以来各地高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详见《高毕业生就业政策调研提纲》)。其主要目的是:准确把握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查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难点,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意见,为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水平,提升就业质量做好政策储备。
  《高毕业生就业政策调研提纲》和调查问卷通过互联网传送各市(区)。
  (二)小额担保贷款检查评估。检查内容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小额担保贷款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3〕25号)的要求执行。其目的是: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水平,加强风险控制,确保全省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全民创业、带动就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调研检查方式
  调研检查组到各市(区)进行实地调研和检查。具体方式如下: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二)现场调研检查。一是深入市、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见习基地、创业实训基地等,了解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就业见习和创业服务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深入各市(区)2-4所不同办学层次、有代表性的高校进行实地调研,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听取高校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深入市、县(区)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实地查看工作开展情况,查阅陕人社办发〔2013〕25号规定的有关资料。
  (三)召开各类座谈会。一是与高校毕业生代表座谈,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就业服务需求、求职中遇到的困难和政策建议;二是与用人单位代表座谈,特别是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科研单位,了解用人需求、对毕业生能力的评价和政策建议;三是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代表座谈,了解工作开展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建议。四是与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工作人员和贷款扶持对象座谈,听取对小额担保贷款的意见建议。
  (四)问卷调查。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有关情况,设计了两类问卷,分别由企业和大学生填答。问卷调查由各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省厅将两种调查问卷通过互联网下发各市,由各市(区)负责印制,企业问卷不少于20份,大学生问卷不少于200份。各市(区)组织填写,收齐后交各检查调研组。其中,填写大学生问卷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10届、2011届、2012届毕业生各100人。
  三、调研检查安排
  (一)主要分工
  1、省厅有关单位。厅就业促进处牵头负责调研检查的计划、组织和协调等工作,厅就业促进处和省再就业中心分别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调研和小额担保贷款检查评估情况分析汇总,撰写调研报告和检查报告。调研检查人员从厅就业促进处、省人才交流中心、省再就业中心抽调。
  2、各市(区)人社部门。收集、汇总本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的意见、建议;组织自查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按照省厅安排选择确定调研检查的县(区)和高校、企业、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单位,联系安排参加座谈的高校毕业生;负责起草上报本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和《小额担保贷款检查评估报告》等。
  (二)调研检查分组
  调研检查共分4个组,第一组由明平英副厅长带队,负责西安市、咸阳市,第二组厅就业促进处夏力处长带队,负责渭南市、安康市和商洛市,第三组由省再就业服务中心郑西安主任带队,负责宝鸡市、汉中市和杨凌示范区,第四组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王东成带队,负责铜川市、延安市和榆林市(具体分工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
  1、调研检查活动从3月25日开始,4月10日前结束,在每市(区)调研时间3天左右,具体由各组自行掌握。各组提前2天电话通知前往的市(区)人社局。
  2、各调研检查组要按调研检查内容要求,分别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和检查报告,于4月10 日前分别送交厅就业促进处和省再就业中心。调研报告的主要内容:一是2010年以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贯彻落实的简要情况,二是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三是调研组对调整完善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加强政策落实的具体意见建议。第二、三两部分要作为调研报告的重点内容,找准问题和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和加强工作的有效措施。检查报告的内容按陕人社办发〔2013〕25号文件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调研检查活动既是落实赵正永书记批示要求,调整完善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又是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4月份在我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前期准备工作,对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区)和调研检查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深入扎实地搞好调研检查,按期完成各项调研检查任务。
  (二)密切配合。调研检查活动面向各级人社、教育、金融等就业联席会议的各成员单位和高校、企业、大学毕业生和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涉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调研范围广泛,内容丰富。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配合好调研活动。
  (三)改进作风。本次调研检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科学计划,合理安排,按照调研内容要求,做到材料全面,数据真实,研究深刻,富有实效。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厅党组《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实施办法》(陕人社组发〔2013〕4号),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摸准实情,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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