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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应用房地产估价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建房[2013]6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3-2-25
实施时间: 2013-2-25
法规类型: 房地产评估地方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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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省房地产估价管理系统已研发完毕,并在十家房地产估价机构试运行一个月。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广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管理系统,建立规范的行业监管体系和科学的数据分析体系,以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掌握行业信息,实现动态监管,促进房地产估价行业健康发展。
  二、推广用户
  在吉林省范围内,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和办理备案的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为房地产估价管理系统的推广用户。全省各市州、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共享机构管理数据。
  三、系统应用
  (一)本系统为免费应用平台。
  (二)进入系统页面方式:机构可通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页登录“房地产信息系统平台”进行登录,也可以通过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主页进行登录。网址:http://125.32.11.39:8002/evaluatn/
  (三)登录说明:初次登陆请自行在平台上注册,待管理员审核后,下发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四)登录后,请在页面右上方“帮助”栏中下载《使用手册》详细阅读。
  (五)填报项目信息时,推荐采用EXCEL模块的方式,将机构原有的电子存档信息直接导入,加快填报速度。
  四、几点要求
  (一)请各机构安排专人负责系统填报工作,保证填报质量。基本信息及近年项目信息需在2013年5月1日前报送完毕。
  (二)系统填报情况将纳入行业监管范畴,在企业申请核定资质和信用档案管理中作为一项评定内容。
  联 系 人:李雪梅、卢泰男、赵可心
  联系电话:0431-82752598、82752595、13514411421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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