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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我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民生工程任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人社发[2013]45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4-12
实施时间: 2013-4-12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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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我省首次将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纳入民生工程任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努力完成家庭服务业相关民生工程任务指标,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要紧紧围绕促进就业、服务民生的宗旨,上下联动,把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长期的工作任务抓实抓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切实增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发展家庭服务业,对于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2012年1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家庭服务业列为服务业发展重点之一,将家庭服务业的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从业人员培训和千户百强创建作为家庭服务业的三大重点工程。同年,人社部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明确了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两化”建设的目标任务。
  今年我省首次将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纳入民生工程中,我市的民生工程任务已分解到各县区,我市作为全国72个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联系点之一,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人社部门(以下简称为各县区)要充分认清形势,结合指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积极创造就业岗位,规范开展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努力创新服务内涵,积极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充分发挥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制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实施办法
  为推动我市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我市于去年3月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鸿星为总召集人,人社、财政等16个部门(单位)组成的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今年,各县区要参照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模式,全面建立人社部门牵头的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协调机制,协调好机构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条件成熟的,要及时指导成立家庭服务业协会;同时,要按照国家、省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赣府厅发[2011]7号)和市的《实施意见》(洪府厅发[2011]133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加强领导,将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建设项目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之中。积极引导本地区家庭服务业向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职业化、规范化发展,逐步建立起一个比较健全的、惠及城乡居民的、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体系,确保完成今年新增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民生工程任务。
  三、加强家庭服务培训,不断提高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
  开展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是解决我市目前家庭服务业供求矛盾突出、满足群众对家庭服务多样化与高质量需求的重要措施;是提升家庭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要求,推进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提高认识,以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为目标,以“政府推动、市场导向、技能为本、行业发展”为原则,引导更多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培训,鼓励更多的培训机构参与培训,全面提升我市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家庭服务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我市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民生工程培训任务为5200人。各县区要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人员实名制等基础管理方面抓实管细,确保任务完成。针对我市目前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多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这一文化水平较低的特殊群体,培训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在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学员实训操练的娴熟度,培训机构必须为学员提供一定的实训场地,通过“理论学习配合技能实训”的方式,提升学员学以致用的上岗技能。同时,为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管和统计,各县区需将经本级批复同意的培训开班申请材料(复印件),在开班前的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备案。
  四、积极培育示范企业(单位),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状大
  国家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总体工作思路为“一二百千”,即构建一个健全的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狠抓规范化和职业化“两化”建设,落实扶持政策创建千户百强企业(单位),努力增加家庭服务供给,提升家庭服务质量,推动家庭服务业新发展。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选择一批管理规范、运作良好、示范性强的家庭服务企业进行重点培育,运用市场机制和政策手段,整合企业资源,引导企业连锁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家庭服务中小企业做专做精,扶持有实力的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使其成为城市家庭服务体系中覆盖面广、保障能力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企业经营的连锁化和规范化,实现和保障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元化服务需求,让家庭消费者切实感到安全、放心、满意。
  五、加强宣传和统计工作,积极营造发展家庭服务业的良好氛围
  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先进人物、家庭服务业标识和“把爱心送到家,把服务做到家”的行业口号,引领社会转变就业观念,尊重家庭服务劳动,争取社会各界对家庭服务业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政府支持、媒体关注、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区要采取培训备案即时统计、会同统计部门研究建立家庭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等多种形式途径,及时掌握辖区内行业发展情况,并于每月25日前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民生工程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市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附件: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民生工程目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2日
  联系人:万常亮、俸巧丽
  联系电话(传真):8398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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