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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价收费[2013]42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4-10
实施时间: 2013-4-10
法规类型: CPA考试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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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云财会[2013]19号)收悉。经研究,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科100元。上述考试收费标准已包含上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每人每科10元的考务费,支付机考公司每人每科42元的机考费用,以及考试报名、监考等与组织考试相关的全部费用。
  二、你厅应督促收费单位在组织考试时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政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收费前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持证收费。同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云政发[2001]172号)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向社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价格、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2013年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开始执行,过去凡与本通知不符的规定一律按本通知执行。
  云南省物价局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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