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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现行定额部分子目定额含量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建造[2013]6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时间: 2013-3-26
实施时间: 2013-3-26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工程决算 工程预决算审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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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现行定额执行过程中的实际,经测算,决定对《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09)、《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09)、《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09)、《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09)中部分定额子目的含量进行调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已结算完的工程不再调整。
  附件:2009计价定额部分子目定额含量调整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26日

相关附件:
2009计价定额部分子目定额含量调整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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