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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安神补脑液价格执行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价[2013]1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1-5
实施时间: 2013-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194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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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重庆药品交易所,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第三军医大学附属医院,驻渝部队医院,大型企事业职工医院,各药品生产经销单位:
  经研究,对安神补脑液价格执行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渝价〔2012〕439号文附表二中公布的安神补脑液价格,该药品统一定价仍按我局渝价〔2007〕114号文附表二公布的价格执行。
  二、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安神补脑液价格,按照附表公布的价格执行:
  附表:
  金额单位:元 

药品通用名

剂型

规格

零售

单位

最高零

售价格

备注

安神补脑液

合剂

10ml*10支

23.5

*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1、表中备注栏标注“*”的为代表品。
  2、表中备注栏标注生产企业的规格品,其价格为优质优价最高零售价格。
  本通知附表所列价格自2013年1月15日起执行。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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