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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总工会工会经费代收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3-2-26
实施时间: 2013-2-26
法规类型: 工会经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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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2]172号)规定,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在地税部门进行纳税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自2013年1月1日起实现的应拨缴的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统一由地税部门代收,从2013年4月1日起向地税部门缴纳。
  特此公告。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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