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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废止《上海港外贸进口集装箱疏运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管[2013]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2-8
实施时间: 2013-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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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有关经营服务企业:
  经研究,自2013年3月1日起废止《关于发布<上海港外贸进口集装箱疏运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沪价公[2003]021号)。港口收费应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的规定执行,请各有关单位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二○一三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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