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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报送2012年度省属企业内部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及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资评价函[2013]3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17
实施时间: 2013-1-17
法规类型: 内审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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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2012年度省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安徽省省属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请各省属企业就201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2012年度内部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一式两份报送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评价处)。有关要求如下:
  (一)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应正式行文报送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内部审计情况统计报表的纸制文件(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工作总结与报表中涉及数据应保持一致,均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二)2012年度内部审计情况统计报表由省属企业集团编制报送,报表统计到设立独立或相对独立内审机构的二级子企业(二级以下并入二级)。各省属企业应当按照报表格式和编制要求,梳理管理级次,如实填报,确保质量。
  (三)省属企业报送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2、2012年制订及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情况;
  3、2012年度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开展哪些审计项目、审计内容和方法、审计成果等);
  4、内部审计工作的经验、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完善的措施;
  5、201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6、对省国资委开展内部审计管理的建议等内容。
  (四)各省属企业应将2012年度重要子企业及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报告一并报送省国资委。
  各省属企业在编制报表和报送材料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评价处)联系。
  联系人:李锐 联系电话0551—2687884
  邮箱:lirui@ahgzw.gov.cn
  附件:1、2012年度省属企业内部审计情况统计报表
  2、2012年度省属企业内部审计情况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省国资委
  201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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