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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3年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医发[2012]4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市总工会
发文时间: 2012-12-28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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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以下简称“帮困计划”),现就做好2013年度帮困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金筹集
  2012年帮困计划资金的筹资标准为2400元。2013年,以2012年的筹资标准为基础,视情予以调整,其中参加对象个人缴费130元,其余部分由市、区(县)两级政府按1:1比例筹集。
  二、关于待遇享受
  2013年帮困计划各项待遇标准维持不变。
  三、其他
  1.帮困计划的其他事项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8]61号)规定执行。
  2.参加对象申请办理2013年度帮困计划的时间从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止。
  3.本通知具体操作办法由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另行制定。
  4.本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总工会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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