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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雇员和临时用工计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人社发[2012]179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2-7-4
实施时间: 2012-7-4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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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201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和临时用工计划审核工作将于7月10日—31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一)按照《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填写《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计划申报表》一式二份;已经批准使用雇员的单位按照《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填写《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工资计划申报表》一式二份,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统一报市人社局综合计划处。
  (二)各单位接到核准通知后,根据核准的计划数,填写《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备案表》、《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备案表》,报市人社局综合计划处备案后,统一下达工资计划通知单,凭此通知单到市财政局办理2013年雇员和临时用工经费预算。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控制编外人员的使用。各单位2013年临时用工数量原则不得超过2012年。以临时性工作名义使用雇员和临时工的单位,若临时性工作已经完成,不得以此名义再行申报。
  (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雇员和临时用工管理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自觉履行在雇员和临时用工使用中应尽的义务,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规范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各环节的操作。
  (三)各主管部门要做好本系统雇员和临时用工计划申报的组织工作,避免出现个别基层单位被遗漏的现象。
  (四)今年的表格较去年有所改动,请各单位使用新表格填报,新表格在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表格下载--综合计划处栏下载(网址:www.hrblss.gov.cn)。
  联系电话:84871832 联系人:马晓莹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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