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10-10
实施时间: 2012-10-10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衢州
阅读人次: 40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登记信息,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的通知》(浙地税函[2012]3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范围内开展两税税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查范围
  柯城区、衢江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房产和土地。
  二、普查时间
  此次普查工作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至2013年3月31日,共分二个工作阶段:
  (一)自行复核阶段(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1月15日)
  市本级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房屋产权所有人、房产出租或承租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实际使用人)应于2012年11月15日前填报《房产情况登记(变更)表》、《土地情况登记(变更)表》至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普查结束后,各纳税人房产、土地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填报《房产情况登记(变更)表》、《土地情况登记(变更)表》至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网税用户可通过浙江地税网上办税系统(网址:)进行电子申报,非网税用户须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房产情况登记(变更)表》、《土地情况登记(变更)表》和填报说明可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纳税申报窗口索取,也可通过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站自行下载。
  (二)评估稽查阶段(2012年11月16日至2013年3月31日)
  自行复核阶段结束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将对辖区内纳税人的“两税”税源信息通过比对分析进行纳税评估,对税源信息混乱、偷逃税款疑点明显的纳税人,列入重点检查名单实施税务稽查。
  三、普查重点
  各纳税人应重点普查以下问题:一是有无存在应税房产和土地未如实进行税源登记和纳税申报的情况;二是根据财税[2005]181号文件,自用地下建筑及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是否按规定纳入房产原值计缴房产税;三是根据国税发[2005]173号文件,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否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计缴房产税;四是根据财税[2010]121号文件,土地原值是否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计缴房产税;五是应税土地是否足额计缴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咨询电话: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管理一科:3055286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管理二科:3851565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管理三科:3051205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衢江税务分局管理一科:2830182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衢江税务分局管理二科:2830189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衢江税务分局管理三科:2830187
  特此公告。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二年十月十日

修正: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 2012/3/23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 黑地税发[2000] 2000/9/13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维护和使用城 湘地税函[2003] 2003/1/24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 2010/5/3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 浙地税函[2012] 2012/9/27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 湘地税发[2000] 2000/11/14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 大地税告[2011] 2011/7/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的通告 青地税发[2000] 2000/8/29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维护和使用城 鄂地税发[2003] 200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