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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企[2012]534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7-12
实施时间: 2012-7-12
法规类型: 安全生产费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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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安监局,各有关市直企业: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现将《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转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市属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市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各区市县、先导区所属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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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2]136号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