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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民主评议基层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长地税发[2012]11号
发文部门: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3-20
实施时间: 2012-3-2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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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局、稽查局、机关各部门:
  为继续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强基层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依法、廉洁、高效行政,创优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政府纠风办《关于长沙市2011—2012年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实施方案》(长纠办发〔2011〕1号)精神,市局决定今年在全系统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宗旨,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广大纳税人、农村、社区群众和基层科(分局)、窗口单位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2.工作目标:2012年,按照国务院、省、市纠风办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基层工作。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实现纳税人诉求渠道快捷畅通、突出问题基本解决、行业监管得到加强、政风行风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度提高的目标。
  二、评议对象
  全市地税系统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和稽查局。
  三、评议内容
  1.信息公开。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依法办事。是否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是否存在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3.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是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4.廉洁自律。是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是否在履职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是否存在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办事公开、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是否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是否落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或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处、整改和反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6.诚实守信。在公务活动中,是否兑现承诺,做到讲诚信、守信用、取信于民。
  7.整改效果。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是否及时受理、认真查处;对在民主评议中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各局在3月底之前成立由一把手牵头的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报市局监察室备案。
  2.聘请评议监督员,召开评议动员会。
  要求各局从每个评议对象所管辖的纳税人中聘请5名以上纳税人作为评议监督员,同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基层单位和企业、城乡居民、纳税人中选择15名以上关心支持评议工作的同志作为政风行风监督员,并明确评议监督员和政风行风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在4月20日前由各评议对象分别召开全体干部、评议监督员参加的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
  3.开展政风行风公开承诺和征求意见活动。各局要结合市局《关于印发<2012年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公开承诺>的通知》(长地税函[2012]13号)精神,统一制作《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依法行政、纳税服务、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评议对象要在本单位公开醒目的地方张贴《承诺书》,进行公开承诺。同时,广泛开展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活动,要向评议对象所管辖的每一位纳税人以及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监督员寄发《承诺书》和《民主评议基层工作测评及征求意见表》(见附件),并在7月底之前将测评情况和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汇总。测评表和汇总意见由各局监察室存档备查。
  4.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等积极开展民主评议的宣传和咨询活动,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要充分发挥“网络评廉”的作用,各局将各参评对象“网络评廉”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干部在“网络评廉”中的满意率和差评率作为本次民主评议基层工作考核计分的重要依据。
  5.开展自查整改。各评议对象要组织单位干部,对照评议内容认真查找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结合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及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抓好每一个问题的整改落实。
  6.召开评议大会。在10月底之前由各局集中组织召开评议大会,各参评对象全体人员、全体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监督员参加,同时邀请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有关新闻媒体参加。会上各参评对象的负责人作民主评议工作情况汇报,政风行风监督员、评议监督员以及各局领导、监审室人员对各参评对象进行测评,按照《民主评议基层工作测评及征求意见表》中测评结果占40%、大会测评结果占40%、“网络评廉”工作考核结果占20%的分数比例计算测评结果。
  7.检查总结。对评议工作进行检查总结,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界报告和公开整改情况,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市局监察室。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各局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基层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民主评议基层工作作为推动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狠抓落实。市局将对各局评议工作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督导考核。评议结果要作为被评单位及各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先评优等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对评议不合格单位,或对存在的问题有条件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被评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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