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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下调蒸汽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价工[2012]218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7-19
实施时间: 2012-7-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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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物价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南京市实行煤热价格联动的通知》(宁价工[2009]90号)规定,现就调整我市热电企业蒸汽价格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二季度秦皇岛港口山西优混煤炭(5500大卡)挂牌平均价格为764元/吨,折合到标煤(7000大卡)价格为972.36元/吨,与2011年二季度标煤平均价格1047.45元/吨相比下降75.09元/吨。
  二、南京第二热电厂、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华能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南京电厂、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蒸汽基准零售价格分别下调10元/吨,浮动幅度按原规定执行。
  三、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蒸汽出厂价格下降10元/吨。
  四、南京协鑫生活污泥发电有限公司,因秦淮河断航,其蒸汽价格另文下达。
  五、江宁区、溧水县物价局应同步下调辖区内其他供热企业蒸汽价格。
  六、本通知自2012年7月20日起执行。各供热企业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下调蒸汽价格,凡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各级价格部门将按《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
  附件一:部分企业蒸汽基准价格表
  附件二: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蒸汽出厂价格表
  南京市物价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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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蒸汽价格的批复 大价函字[2004] 2004/11/1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下调蒸汽价格的通知 宁价工[2012]29 201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