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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7·21”特大自然灾害后保障首都市场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价格基本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京商务调字[2012]1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7-27
实施时间: 2012-7-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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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新发地、中央农批、大洋路、八里桥、顺鑫石门、城北回龙观、水屯、锦绣大地、岳各庄和玉泉路、盛华宏林等农产品批发市场:
  7月21日,本市遭遇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损失。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也受到一定影响。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应对“7?21”特大自然灾害工作部署,市商务委已启动蔬菜供应应急监测,强化与山西、河北等地的供应衔接,加强舆论引导和市场监管,确保市场平稳运行。为保障本市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现就做好相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社会责任,增强大局意识
  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事关群众基本生活和切身利益,事关市场稳定,社会和谐,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和政治任务。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本市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的重要交易平台和骨干企业,各相关市场企业要站在对首都、对百姓负责的角度,增强大局全局意识,履行社会责任。面对特大自然灾害,充分发挥企业在全力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加强组织调度,确保货源及时到位
  (一)各批发市场要立即行动,组织动员本市场内蔬菜运销大户以及与市场长期密切合作的外埠蔬菜产地合作组织紧急组织货源,增加供京蔬菜调入量。通过提升主动服务水平,设立销售专区、减免进场费等措施,积极引导蔬菜运销户进场交易,增加市场蔬菜交易量。同时做好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工作。
  (二)各批发市场要充分发挥已建外埠供京蔬菜生产基地的市场保障作用,加强产销衔接,扩大市场供应量,确保市场供给。新发地、中央农批、顺鑫石门等主要批发市场要加大组织力度,增加外埠供京蔬菜生产基地应季蔬菜进京供应,同时切实抓好市内蔬菜生产基地蔬菜供应,组织好叶类蔬菜供给。
  (三)新发地批发市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对近日价格涨幅较大的豆角、芹菜、白萝卜、小油菜和油麦菜等5种百姓日常当家菜,从7月26日至8月5日,连续11天免除进场费。对河北省紧急调运进京并挂贴“支援首都”标识,装运黄瓜、西红柿、豆角、芹菜、白萝卜和圆茄等6个缺货品种的运菜车辆,同样免除进场费。
  三、强化市场监测,掌握实际情况
  各批发市场要加强市场监测,发现市场供应量和价格异常波动,要立即上报。重点做好本市场内蔬菜、粮油、肉蛋等日常生活必需品货源、上市量、交易价格等信息监测。对提供的信息数据统计和分析做到真实、及时,每日汇总,形成专报,为政府部门统筹指导提供依据。
  四、加强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各批发市场要切实加强舆论的正面引导和交易现场的服务管理工作,不造谣、不传谣,主动向运销大户和交易者宣传各级政府部门在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方面所采取的政策措施。要及时披露、公布相关信息,坚决维护蔬菜等生活必需品正常交易秩序,确保市场稳定供应。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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