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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州市财政局湖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州市财政地税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 湖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2-6
实施时间: 2012-2-6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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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全市财政地税系统各单位:
  《湖州市财政地税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已经2012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州市财政地税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二O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
  湖州市财政地税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财政地税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法治湖州” 建设要求,全面推进依法理财治税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在全面总结财政地税“五五”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围绕我市“十二五”财政改革发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局,根据全市、省厅、省局“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部署、安排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四区一市”总目标,按照“依法治税、为民理财、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要求,适应广大财税干部和全社会对财税法律普及和工作创新的现实需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财税法制意识、法律遵从度;坚持学用并重,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积极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提升财税干部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目标任务
  1.深入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基本行政法律制度,提高广大财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促进经济转型、推进文化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和加强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升财税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水平。
  2.深入学习贯彻财税专业政策法规。加强与财税中心工作特别是财税改革发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大力宣传财税工作在筹集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保障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氛围。继续学习贯彻预算、政府采购、会计、财政监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公共财政惠民政策。进一步学习贯彻好税收征管法及各单行税法等重要的税收政策法规,加大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力度,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着力抓好“六五”普法期间新制定和修订的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
  3.深入开展财税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开展财税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法治宣传月”、“依法理财宣传月”、“税收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大力弘扬财税法治文化。运用财会人员职业教育、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咨询和纳税服务等多种载体,巩固“少年税校”、“12366”综合服务热线等多层次平台,打造宣传品牌,继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财税改革发展工作大局中。
  4.深入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为重点,开展“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和作风、行风、政风建设,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和廉政准则等党纪国法的宣传教育。推进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工作,进一步加强廉政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财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廉洁自律的坚定性、自觉性,打造“勤廉财税”。
  5.深入推进依法理财治税。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上级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财税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重大决策范围,完善重大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财税制度建设质量。在依法行政考核监督基础上,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和预算公开力度,提高财税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强财政监督和税务稽查工作,切实规范财经和税收秩序。
  三、对象和要求
  财税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系统内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广大纳税人、财会人员、市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和青少年。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健全并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核等制度,党组确保每年组织两次以上专题学习,组织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强化法律知识考核及对学法用法情况的评估考核,把法制教育作为市局中层干部培训班的专题内容,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切实加强财税干部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规范执法和依法行政水平。组织广大财税干部和执法人员积极参与财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和财税专业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适应现实执法需要和执法资格管理要求,定期组织干部参加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着力提高广大财税干部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防范风险、规范执法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积极组织纳税人、财会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组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及广大财会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根据需求提供“清晰化”法规解读、“一对一”政策辅导和“个性化”纳税服务,及时宣传最新财税政策法规,努力提高广大纳税人、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其遵守国家财经税收政策法规的自觉性。
  4.努力引导社会公众学法用法,进一步推动“依法治税、为民理财”观念深入人心。推进预算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广泛宣传财税为民理念;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向利益相关群体宣传财税政策法规;巩固和拓展“少年税校”工作成果,进行青少年财税法制教育,依托志愿者活动等载体,开展政策咨询辅导和各项纳税服务,提高全社会的财税法律意识和遵从度,树立财税部门在社会公众中的良好形象,推动公共财税建设。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根据上级普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开展法制讲座和业务培训,做好“六五”普法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上级具体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督查自查并迎接上级督查。
  3.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本地区、本系统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和总结验收工作,接受上级的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财税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财税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指导等工作,形成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财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财税发展规划,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自觉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对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上级财税部门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
  2.加强制度完善。建立健全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议事协调、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法律知识培训、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及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制度。完善财税干部法律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健全工作责任和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
  3.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财税门户网站,开设财税法制宣传专栏开展宣传。依托办税服务厅、纳税人之家和12366财税知识库等媒介,开展“一对一”宣传,打造特色普法平台。重视发挥法制宣传和纳税服务志愿者的作用,加强与社会中介机构、社区等组织的合作,共同参与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增强工作实效。
  4.加强骨干培养。加强财税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更好地落实普法宣传、法律监督责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专门培训,提高其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法制员、普法联络员的中坚骨干作用。注重发挥法律职业者、高校教师学者在财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专家作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律顾问队伍。
  5.加强经费保障。落实全市和系统内财税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安排经费,专款专用、款尽其用,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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