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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浙江省交通运输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交[2012]14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交通厅
发文时间: 2012-5-3
实施时间: 2012-5-3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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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厅管厅属各单位,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2年交通运输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交财发〔2012〕93号)及2012年全省交通运输财务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实施大投入、建设大交通、促进大发展”的目标要求,省厅制定了2012年度交通运输审计工作指导意见,请各单位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继续推进跟踪审计,重点深化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审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通知》等规定,加强对交通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管力度,重点加大对工程招投标、土地征迁、工程变更、工程结算和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跟踪审计在节约投资、防范工程和财务风险、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中的预防和控制作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切实落实“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付清工程尾款,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得报批竣工决算”的规定,促进提高交通项目建设管理和投资效益,确保交通建设资金安全有效,完善基建程序。
  今年,省厅将根据交通运输部2012年交通运输审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重点继续抓好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落实工作。省审计厅将会同我厅对部分高速公路和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联合检查调研,督促项目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认真落实跟踪审计工作,提高跟踪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跟踪审计作用。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要按照分工职责权限,重点加强对公路、水运、站场和物流基本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审计。要及时制定印发公路、水运、站场和物流基本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审计工作具体方案,认真组织抓好审计工作。各市交通局(委)应根据相关要求,采取委请中介审计机构或组织内审力量审计的方式分头组织,认真负责,切实抓好公路、水运、站场和物流基本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审计。审计结果由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汇总后形成审计综合报告。审计综合报告具体应包括: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促进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等4个部分,于2012年10月底前行文上报我厅。
  二、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通知》以及干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拓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域,在确保“一把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达到100%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相关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要切实做到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经济责任,力求“被审单位家底摸清、各项经济指标查清、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分清”,为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领导干部提供依据;要提高审计质量,注重审计结果运用,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不断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和管理水平,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促进领导依法履行经济责任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今年厅将组织完成对浙江交通技师学院等厅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强化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不断规范
  各单位要以全力保障资金供给为主题,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重点,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为主线,组织强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大预算监管力度。要以促进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转变预算执行审计思维和工作方式,创新完善预算执行审计内容、审计手段和审计管理,着力提升审计效率和价值。要强化预算执行事前、事中监督,推进预算执行管理关口前移和过程监督,认真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审查、重大支出项目预算审核等工作,发现并纠正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完善编制和执行工作,推进预算执行不断规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以促进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更好地促进深化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要将预算执行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效结合,以促进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为重点,认真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不断拓展财务收支审计功能。要把领导决策重点、部门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作为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的切入点,进一步增强财务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财务管理规范。
  今年厅将组织对驻京办交通处201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省公路局要组织开展2011年度省补助公路资金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专项审计,组织2011年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支情况专项审计(审计调查)。省港航局要组织实施对港航事业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省运管局要加强对运管事业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四、加强内控制度审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长效管理机制
  各单位在强化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要注重加强内控制度审计工作,从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着手,主动加大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审计力度,帮助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审计在内部控制评审、管理风险提示等方面的作用。要以风险为导向,及时发现、防范、改进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注重揭示内控制度缺陷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从规范管理、完善制度、强化落实等层面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意见,促进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促进交通运输内部控制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化解风险。同时,要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小金库”的危害性和治理“小金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小金库”治理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来抓,把治理“小金库”与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经费支出监管、票据使用管理、财务制度执行等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增强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建立健全防控长效机制。
  今年,厅管厅属各单位要结合年度预算和财务收支审计,加强做好对本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
  五、加强与国家审计的共建协作,优化交通发展依法审计环境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审计,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加强内审的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与外审的关系,要借助和依靠外部力量监督,尤其是国家审计机关的力量,优化整合审计资源。要加强与国家审计机关的信息沟通、政策探讨,建立健全与国家审计合作互谅、和谐共建关系,进一步优化交通发展和依法审计环境,不断规范交通财务和交通建设管理,增强交通审计监督效能。加强与国家审计工作在交通项目建设、资金预算等管理领域的互动和配合,加强交通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协作,及时协商研究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求达成共识,形成审计资源共享、审计成果共享,努力营造和谐良好的审计环境,避免重复审计,实现项目监管与审计结果共享的目标。同时,对国家审计所反映的问题要做到及时整改、主动反馈,以国家审计为契机,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堵塞漏洞,“以审促帮、以整改促管理”,努力提升审计成果运用水平,进一步促进交通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审计服务于交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交通事业安全、健康发展发挥更好的作用。
  今年,省公路局、港航局、运管局要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配合省审计厅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
  六、切实增强审计服务意识,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审计管理
  各单位要本着“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主动适应外部监督不断加强,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的大势,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同时,要根据省厅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交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总结、审计统计报表(半年度、年度报表)编报工作,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及业务交流、指导、监督等各项工作,全面履行内部审计职责,不断提高审计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2012年度交通审计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审计工作计划请于5月底前报厅财务审计处。联系人:傅和庆,电话:0571-87810616。
  附件:2012年省交通运输厅审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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