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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公积金[2012]2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12-4-16
实施时间: 2012-4-16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00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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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按照《关于2011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1]3号)规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各缴存单位的缴存情况开展2012年度核查工作。为确保单位2012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顺利进行,同时与2012年4月份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相衔接,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核查工作将于2012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请各缴存单位根据建行各住房公积金经办行的通知,携带好社会保险费缴纳通知书等相关核查材料,配合做好核查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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