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省价格[2012]20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2-8
实施时间: 2012-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371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物价局(发改委),中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21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一),请认真执行。同时相应调整我省第一周期升付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件二)和石油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石油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调整为每吨7893.00元,销售价格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合理确定。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做好相关配套工作,加强对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监督和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省物价局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第2号令颁发的《成品油 云国税发[2002] 2002/5/8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浙价电[2014]11 2014/5/9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 桂价电[2013]10 2013/3/27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1 2014/11/14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 粤价发电[2009] 2009/11/10
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 闽价电[2009]1号 2009/1/15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杭价资[2014]22 2014/12/26
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 江苏省成品油公 0001/1/1
湖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 鄂价电[2014]19 2014/9/29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杭价资[2012]26 201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