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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国土资发[2012]32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时间: 2012-4-24
实施时间: 2012-4-24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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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厅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双保工程”取得成效。
  附件: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方案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方案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和201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58号)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3月31日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2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2012年重点工作布局,制定《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保发展保线工程2012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组织机构
  按照工作要求,省厅成立以周力厅长为组长、副厅长为副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保工程”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厅长田玉山为主任,各相关处业务室负责人为副主任,办公室设在调控和监测处,确定联系人一名,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 “双保工程”2012年行动顺利开展。(“双保工程”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附后)。
  二、行动主题
  节约集约保发展,严格规范守红线。
  三、总体目标和任务
  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促和谐”的主要目标,促进地方各级政府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按照王守臣副省长提出的“坚持以保障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资源和利用方式为主线,按照‘八个着力’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六大平台’建设,正确处理 ‘六大关系’,努力实现‘六个新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资源保障”的工作思路,扎实抓好全年工作,并抓住重点工作和工作的关键环节。保发展方面,严格落实中央经济调控政策,加大规划管控力度,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科学合理的用地需求;保红线方面,在确保耕地数量稳定的基础上,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保护数质并重。全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
  四、主体工作
  “双保工程”2012年行动在扎实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提纯和凝练,着力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通过改革创新,形成制度性成果。在工作部署上,分为主体工作和基础工作。主体工作目标:围绕宏观调控、耕地保护、节约用地、督察执法和制度供给等五个方面的工作,在保持土地调控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以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为主线,实施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既要保障经济稳定增长的用地需求,又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既要保护耕地红线,又要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实现土地管理更加有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宏观调控
  1.全面完成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强化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布局、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工作部署,按时完成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和数据库建设工作,按规定时间报备。
  2.实施计划差别化管理,合理安排2012年土地利用计划。实行计划差别化管理,提高计划的管控作用,保障重点民生工程用地需求。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计划管理台帐,确保有限的计划指标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3.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加强对2012年供地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强化对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推进低丘缓坡等劣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试点,积极探索形成支持政策和措施。探索加强和改善土地调控的有效措施。
  (二)严格耕地保护
  1.大力实施土地整治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大对重大工程建设的督促指导力度。启动土地复垦方案实施示范工程,并重点对矿山企业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2.深化耕地保护机制建设。加强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继续促进落实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考核评价、离任审计制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总结推广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经验。
  3.继续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监管,改进考核方法。利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加强补充耕地日常监管,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在2010年度考核的基础上,继续利用监管系统核对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挂钩情况,并开展实地抽查,形成2011年度批准建设用地项目的耕地占补平衡考核通报,并通报全省。
  4.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质量管控。加强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初步建立基本农田动态监管系统;强化耕地质量管理,全面推进耕地质量等级变更和评价,严格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和验收,优化耕地质量等级监测布局,提升管理水平。
  (三)推进节约集约
  1.完成节约集约指标的分解和考核。逐级分解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的目标。开展重点行业、区域和城市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评价,指导各地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节约集约用地成效评价。完成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
  2.加强土地利用的动态监管。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强不同类型、不同区域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分类指导和动态监管。做好2012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相关成果纳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3.推进节约集约制度建设。制定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的意见,2012年底前各地基本建立起符合本地区特点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框架体系。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扩大创建活动评选对象,拉开创建活动层级。总结推广节约集约利用好机制、好模式,促进节约集约理论创新。策划宣传节约集约模范地区和典型案例,促进全社会节约集约意识提高,进一步形成社会合力。
  (四)加强督察执法
  1.加强对地方政府执行土地管理政策情况的督察。针对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实施例行督察。全面开展审核督察,统筹开展专项督察,督促地方政府规范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行为,加大对重大土地违规违法问题或一定时段、一定区域内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检查力度。关注被督察地区整改工作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和整改后续效果的跟踪回访,针对督察之后,整改不到位或者出现反弹的地区,加大督察力度、提升督察效能。
  2.强化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提升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水平。继续会同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推进解决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未批先用问题。与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等召开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共同责任机制。根据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结果,配合监察厅做好责任追究工作。组织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发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作用,确立“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协同推进、提高效率”的总体思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完善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国土资源领域违规违法案件制度,加强实地复核,跟踪处理意见的落实,推动对事对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五)加强制度供给
  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制度规范。总结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经验,推进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制度建设,总结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市场化交易实践,深化土地招、拍、挂等出让制度的创新,总结低效土地利用二次开发及节约集约试点经验,深化推广。
  五、基础工作
  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继续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稳步推进城镇村地籍调查工作;加强地籍调查和地籍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地质信息资料服务和管理;开展大规模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1.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争取出台《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若干问题的意见》,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吉林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方案》、《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经费预算标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全面推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力争2012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同时,开始县级土地登记数据库管理标准研究和软件开发,推动建立省、市、县土地登记住处查询系统。大力推进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力争6月底前每个县(市、区)完成1个乡(镇)试点,7月份全面推开,力争2012年底各市县基本完成新宗地代码体系建设方案、地籍子区的新旧宗地代码转换表编制,按行政辖区、地籍区、地籍子区分别编制《地籍区划分现状图》、《地籍子区划分现状图》、《宗地划分现状图》。稳步推进完善土地权利制度研究,抓好通化市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实施基地建设。
  2.继续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土地变更调查制度,完善“地籍牵头、有关科(处)室分工协作、上下互动”的工作机制,力争实现“月清、季节、年报”时时更新模式。督促各县(市、区)建立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违法占地处理台帐,清楚记录情况,为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提供底数。
  3.稳步推进城镇村地籍调查。计划到年底,建制镇地籍调查完成个数达到80%以上,村庄地籍调查完成自然屯个数达到5%以上。同时完成小型无人机航测技术用于村庄地籍调查试点成果验收,出台《小型无人机航测技术用于村庄地籍调查技术规范〈试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地方及时完成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更新,保持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督促市(州)国土资源局认真做好建制镇、村庄地籍调查成果验收工作。
  4.积极推进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好《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修订稿)》立法协调工作,争取尽快出台。制定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从体制、机制、法制和实体、程序等方面规划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实现行业自律。继续抓好地籍档案标准化管理国家试点,形成《吉林省地籍档案管理规划(征求意思稿)》和《吉林省地籍档案数据库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开展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地籍档案数据库融合研究,促进地籍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发挥地籍管理的数据优势、技术优势和产权优势,拓宽地籍成果应用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5.进一步提高地质资料信息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全国统一的地质资料管理系统和共享服务平台,全面实现对地质资料汇交的网上监管。进一步提高地质资料信息服务的集群化、产业化水平,着力推进四项服务。一是推进数字化服务。加大地质资料数字化力度,加快构建便捷、安金、低成本的数字化服务体系,积极为重大工程、民生项目提供数字资料产品服务。二是推进地
  质资料电子阅览室服务。召开电子阅览室建设现场会,全面推进电子阅览室建设。三是推进网络共享服务。按照分布武保管,网络共享服务的思路,建立统一的覆盖全国的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四是推进专题服务。优先开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确定的整装勘查区内地质资料数字化、地质资料系列产品集成、钻孔数据清查和重要钻孔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等。
  6.扎实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开展大规模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和宣传,加强对换届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国土资源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在市(州)、县(市)国土资源局长培训班开展“双保工程”专题培训。做好国土资源干部培训系列教材的宣传推广,抓好教材的学习和运用,推动地方政府更好履行共同责任,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
  六、工作要求
  “双保工程"是破解“两难”,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平台。2012年行动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土地资源部和政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推动“双保工程"实施的工作机制,在服务大局、破解困局、完善布局、优化格局上下功夫,保证各项重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并取得成效。
  (一)推动“双保工程”有效运转
  省“双保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牵头负责单位,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加强情况沟通和信息交流,加强检查和调研工作的统筹整合,加强对地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市(州)、县(市)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协同推动工作机制。5月、9月分别召开“双保工程”推进会,检查督促主体任务完成情况。
  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双保工程”的组织领导,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双保工程”2012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好重点工作任务,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实现2012年行动重点工作目标。
  (二)加强宣传,营造有利氛围
  组织有关媒体对“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成效显著单位进行采访报道,在省、市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报道“双保工程”动态消息,挖掘和推广“双保工程”的新思路、新办法、新经验以访谈、署名文章、通讯报道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双保工程”。充分利用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节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双保工程”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跟踪督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省厅将根据“双保工程”进展情况,适时部署对主体工作完成情况调研督导,并召开会议指导“双保工程”顺利推进。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双保工程”不走过场。各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2012年6月20日前形成2012年行动半年工作总结,12月20目前形成年度总结,报省厅“双保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双保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吉林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3。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重点任务一览表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双保工程”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 力           厅 长
  副组长:臧全业           副厅长
  田玉山           副厅长
  滕继奎           副厅长
  金基浩           监察专员
  邹世夫           土地监察专员
  李澎渤           副巡视员
  成 员:台培青           办公室主任
  韩宇光           人事处处长
  刘大成           调控和监测处处长
  孙显平           规划处处长
  张树宝           耕地保护处处长
  王国臣           土地利用管理处处长
  杜 波           土地开发整理处处长
  安 波           地籍管理处处长
  刘宝春           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
  尹殿奎           执法监察处处长
  杨沛然           法规处副处长
  张严厉           科技外事处处长
  董永红           信访处处长
  孟凡生           驻厅纪检监察室主任
  于志忠           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省厅“双保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调控和监测处)。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双保工程”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田玉山(兼)
  副主任:台培青 刘大成 杜 波 安 波 王国臣
  张树宝 孙显平 尹殿奎
  联系人:孙 飞
  电话(传真):0431-88550236
  邮 箱:sunfei72@126。
  附件2:
  吉林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席会议成员

   

   

  办公室电话

  办 公 室

  台培青

   

  0431-88550111

  人 事 处

  韩宇光

   

  0431-88550079

  法 规 处

  杨沛然

  副处长

  0431-88550210

  调控和监测处

  刘大成

   

  0431-88550122

  规 划 处

  孙显平

   

  0431-88550137

  耕地保护处

  张树宝

   

  0431-88550201

  地籍管理处

   

   

  0431-88550021

  土地利用管理处

  王国臣

   

  0431-88550123

  土地开发整理处

   

   

  0431-88550272

  执法监察处

  尹殿奎

   

  0431-88550220

  矿产资源储量处

  刘宝春

   

  0431-88550016

  科技外事处

  张严厉

   

  0431-88550017

  信 访 处

  董永红

   

  0431-88550107

  驻厅纪检监察室

  孟凡生

   

  0431-88550233

  勘测规划研究院

  尹维杰

   

  0431-88527785

  征地事务中心

   

   

  0431-88550260

  信息中心

   

   

  0431-88550095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张玉广

   

  0431-88550166

  地质资料馆

  张宁克

   

  0431-88580320

  宣传教育中心

  于志忠

   

  0431-88550274

  执法监察总队

  卞凤鸣

  副总队长

  0431-8679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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