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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稳产增产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农计发[2012]20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农业厅
发文时间: 2012-4-10
实施时间: 2012-4-1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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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财政局:
  为支持春季农业生产,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小麦“一喷三防”、“稻稻油”三熟制油菜“一促四防”给予补助。为抓紧落实好补助政策,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稳产增产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2]41号),我们研究制定了《2012年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2012年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为支持各地开展农业生产,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小麦 “一喷三防”、“稻稻油”三熟制油菜“一促四防”给予补助。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保护和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范围和内容
  小麦“一喷三防”:是在小麦穗期使用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微肥等混配剂喷雾,达到防病虫、防干热风、防倒伏,增粒增重,确保小麦增产的一项关键技术措施。按照省统计局核定的2011年小麦面积给予补助。
  油菜“一促四防”:是通过叶面喷施磷酸二氢钾、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虫剂、杀菌剂等混配液,促进油菜生长发育,防花而不实、防早衰、防菌核病、防高温逼熟,增加角果数和粒重的一项关键技术措施。按照省统计局核定的2010年“油稻稻”面积5万亩以上的县市给予补助。
  二、补助标准和对象
  (一)补助标准
  小麦“一喷三防”:主要对施用的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叶面肥等给予补助,每亩补助5元。
  油菜“一促四防”: 主要对“一促四防”中的叶面肥、农药等给予补助,每亩补助10元。
  (二)补助对象:实施上述技术补助政策时,应充分发挥植保、农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以下简称“服务组织”)作用,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自愿实施上述政策的农民,或者开展服务的服务组织。
  三、补助方式和操作办法
  各地要结合自身情况,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具体操作方式可参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落实补助面积。各地农业、财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时,将补助面积分解到乡镇、村组,将作业地块落实到农户或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业地块应尽量集中连片,实行整村整乡推进。
  (二)确定实施方式。各地可自主选择服务组织为其提供作业服务或由村组织农民统一开展。
  (三)完善技术规程。各地要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小麦“一喷三防”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农函[2012]84号)和《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油菜“一促四防”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农函[2012]86号)要求,迅速组织有关专家,因地制宜制定技术规程,提出药肥配方方案。
  (四)确认作业面积。项目村要对作业情况登记造册,由村委会审核,经乡镇农业、财政部门复核汇总后,上报县级农业、财政管理部门。
  (五)举办示范样板。各地建立不少于补贴面积20%的“一喷三防”、“一促四防”示范区,通过防治现场演示会、技术培训会等形式带动大面积技术措施的落实。项目县承担的小麦、油菜高产创建示范片及辐射带动区要做到“一喷三防”、“一促四防”全覆盖。要组织试验对照,做好田间记载,总结技术使用效果。
  (六)核查公示面积。县级农业、财政部门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完成的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验收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10%。将最后验收确认的作业面积逐级反馈到村,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七)严格补助发放。补助方式由县(市)政府自主确定,原则上以物化补助为主,以县(市)为单位集中采购,通过乡镇政府或服务组织统一喷施,并公示予以校验。对弄虚作假的要坚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将出现问题的服务组织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今后参与各项政策落实的资格。
  四、工作要求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指导服务,严格资金监管,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指导到户、落实到田,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农业厅、省财政厅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种植业处。各地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等部门参加,切实加强对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是抓紧制定方案。市州农业和财政部门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指导所辖县市区细化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县(市)农业、财政部门要确定项目目标任务、操作程序、具体补助方式等,于4月1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省级备案。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短信、技术培训以及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强补助政策宣传,尽快让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家喻户晓,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四是强化进度调度。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组织机关干部、专家和农技人员分片包干,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及时掌握落实进度,实行定期统计,层层上报汇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各地要认真总结政策执行中的经验,市州农业部门要按照《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调度检查的通知》(鄂农办函[2012]14号)要求,定期向省农业厅种植业处报送政策落实情况。
  五是强化资金管理。各级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一经发现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严厉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验收,逐级上报。纪检、监察、工商等部门负责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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