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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青岛考区保密管理和防范高科技作弊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会[2012]1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4-1
实施时间: 2012-4-1
法规类型: 会计初中级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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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人社局、公安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青岛考区管理工作,维护考试秩序,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财政部和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和防范高科技作弊活动的精神,青岛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密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安局、监察局等六部门决定联合采取措施,防范和严厉打击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利用高科技作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加强青岛考区考务协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加强考试保密管理和防范高科技作弊活动的重要性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我市报考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技术资格考试之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建立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对于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考试中利用高科技手段(如无线电设备及互联网)有组织进行作弊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危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社会信誉。各部门要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识加强考试保密管理和防范高科技作弊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切实净化考试环境,确保我市会计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做好考试保密管理和防范高科技作弊工作
  (一)市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强青岛考区考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财政部及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考试规定,提出安全保卫工作需求。一旦发生泄密事件和违纪情况,及时向省财政厅和市保密局、公安部门报告,并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根据共享、共用原则,同时将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记入违纪库,作为其它有关资格考试的处罚依据,以提高诚信考试水平。
  (三)市保密局要积极配合考试主管部门做好考试试卷保密工作,协助处置泄密事件。
  (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积极组织监测力量,加强重点防范区域和考点监测工作,对涉嫌舞弊的无线电信号迅速予以技术阻断,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并依法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五)市公安局要加强考场周边的治安巡逻,维持交通秩序。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查验带有无线发射、接收装置的车辆及相关人员;加大对考试过程中利用互联网传输答案的调查处理力度;协助有关部门迅速追查涉嫌作弊人员及场所,依法处罚作弊当事人,依法收缴作弊设备,严查幕后组织策划、提供器材的违法犯罪分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市监察局要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过程中监督检查工作,协助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工作的公正与公平。
  三、加强协调配合,共同营造考试的良好环境
  各部门对考前、考中、考后出现的重大情况或问题,要积极沟通协调,不断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保密管理和防范高科技作弊活动的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切实做到职责明确、部署周密、联防联动、快速处置、依法严惩,确保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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